续保和保证续保. 自您首次投保本合同的生效日起,或自您以非续保(见 8.7)形式投保本合同的生效日起,我们按如下规则提供保证续保。 若您首次投保本保险,自首次投保本保险的合同生效日起,每 6 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 若您以非续保形式投保本保险,则自以非续保形式投保本保险的合同生效日起,每 6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
续保和保证续保. 自您首次投保本合同的生效日起,或自您以非续保(见 8.7)形式投保本合同的生效日起,我们按如下规则提供保证续保。 2.2.1 保证续保期间 若您首次投保本保险,自首次投保本保险的合同生效日起,每 6 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 若您以非续保形式投保本保险,则自以非续保形式投保本保险的合同生效日起,每 6 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 2.2.2 保证续保权 在保证续保期间内,您享有如下保证续保权: (1) 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您按该保证续保期初约定的费率表依被保险人年龄变化、有无基本医疗保险(见 8.8)等交纳相应的保险费,该保险费不因本保险的整体费率调整而改变; (2) 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我们不因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或历史理赔情况而拒绝投保人的续保申请; (3) 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内,投保人的保证续保权不因该保险的统一停售而终止。 2.2.3 保证续保权终止 在保证续保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我们不再接受续保: (1) 您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之前向我们提出停止续保申请; (2) 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最高续保年龄 81 周岁(见 8.9); (3) 您于保险期间届满之前或在本合同约定的交费宽限期内,未按照续保当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有无基本医疗保险等所对应的保险费率和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交纳方式交纳相应的续保保险费; (4) 如您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我们有权终止您的保证续保权。 2.2.4 续保 每个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经我们审核同意,且您按续保当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有无基本医疗保险等所对应的保险费率和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交纳方式交纳相应的续保保险费后,我们将根据本合同的约定继续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我们保留因风险原因调整本合同保险费率的权利。若费率调整,将及时通知您,并自下一个保证续保期间起适用。我们不会因单一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变化或历史理赔情况单独调整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费率。 若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因不可控因素导致本保险统一执行停售,我们将不再接受续保,但会向您提供投保其他保险产品的合理建议。 2.3
续保和保证续保.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 5 个保险期间为保证续保期间。 在保证续保期间内,每一个保险期间届满时,如投保人未做不续保声明,且已交纳了续保保险费,本合同自动续保,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续保和保证续保.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 3 个保险期间为保证续保期间。 如投保人在投保时同意续保,在保证续保期间内,每一保险期间届满时,如投保人未做不续保声明,且已交纳了续保保险费,本合同自动续保,但被保险人续保时的年龄超过本保险规定的最高续保年龄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