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保条件. 自您方投保本合同的生效日起,每 5 年为一个保证续保期间。如果您方中断或终止续保后再次投保,将视为重新投保。 在保证续保期间内,您方可于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按当时年龄对应的费率向我方交纳续保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我方不得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或职业和工种的变更而拒绝您方续保,也不能因被保险人在续保后发生疾病或职业和工种的风险类别提高而增加保险费或不承担保险责任。 在保证续保期间内,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如被保险人年龄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最高可续保年龄,我方将不再接受续保,本合同效力终止。 本合同在每一个保单周年日将自动续保,但我方在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拒绝续保或本合同按照约定效力终止的除外。如我方在保证续保期间届满时决定予以续保,上述关于保证续保期间的约定继续适用。 在每一个保单周年日前,如您方符合续保条件,我方将向您方发出续保通知以示您方可以续保。如果您方不愿意续保,应在保单周年日前通知我方。 第五章
续保条件. 本合同在每一个保险期间届满日,也即本合同的续保日(见 18.25)将自动续保,但我方拒绝续保或本合同终止或中止的除外。 在每一个续保日前,我方将向您方发出自动续保通知,如果您方不愿意续保,应在续保日前通知我方。
续保条件. 本合同在每一个保单周年日将自动续保,但我方拒绝续保或本合同终止或中止的除外。 在每一个保单周年日前,我方将向您方发出自动续保通知,如果您方不愿意续保,应在保单周年日前通知我方。 第五章
续保条件. 10. 本合同效力恢复
续保条件. 被保险人首次投保年龄小于55周岁(不含),并自年满55周岁(含)起仍连续投保(见 21.5)本保险的,续保无最高年龄限制;被保险人首次投保年龄大于55周岁(含),并连续投保本保险的,续保无最高年龄限制;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续保最高投保年龄为65周岁(含)。
续保条件. 在每一个保单周年日,本合同将自动续保,但我方拒绝续保或本合同终止或中止的除外。如果您方不愿意续保,应在保单周年日前至少三十天书面通知我方。 如果我方不同意续保,则会在保单周年日之前至少三十天向您方送交一份批注,通知您方对本合同我方将不予以续保。
续保条件. 本合同在每一个保险期间届满日,也即本合同的续保日(见 19.22)将自动续保,但我方拒绝续保或本合同终止或中止的除外。 在每一个续保日前,我方将向您方发出自动续保通知,如果您方不愿意续保,应在续保日前通知我方。 10. 本合同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 2 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我方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欠交的保险费及其利息(见 19.23)之日 24 时起,本合同恢复效力。若申请恢复本合同效力,需一并申请恢复本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的效力。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 2 年投保人和我方未达成协议的,我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我方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效力中止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11.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本合同自投保人签收之日 24 时起 10 天内称为犹豫期,如果投保人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我方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且审核通过之日起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我方将向投保人无息退还已交付的全部保险费。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 我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如投保人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则自我方收到解除合同申请时起,本合同终止。我方将从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且审核通过之日起 30 天内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在退保申请审核通过之日的现金价值。 投保人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如果您方解除本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或本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终止,本合同也须一并解除。 12. 合同效力终止 本合同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时终止:一、主合同效力终止; 二、投保人或我方按本合同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本合同;三、被保险人身故; 四、本合同没有续保; 五、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 六、每日住院保险金给付天数累计已达 500 天。 第五章
续保条件. 本合同在每一个保险期间届满日,也即本合同的续保日(见 19.16)将自动续保,但我方拒绝续保或本合同终止或中止的除外。 在每一个续保日前,我方将向您方发出自动续保通知,如果您方不愿意续保,应在续保日前通知我方。 10. 本合同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 2 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并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或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书,经我方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欠交的保险费及其利息(见 19.17)之日 24 时起,本合同恢复效力。若申请恢复本合同效力,需一并申请恢复本合同所依附的主合同的效力。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 2 年投保人和我方未达成协议的,我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本合同时,我方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效力中止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五章
续保条件. 8. 基本保险金额 9.保险费的支付
续保条件. 我方保证续保,最高不超过主被保险人 64 周岁。如果您方中断或终止续保后再次投保,将视为重新投保。 您方可于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按当时年龄对应的费率向我方交纳续保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我方不得因为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或职业和工种的变更而拒绝您方续保,也不能因被保险人在续保后发生疾病或职业和工种的风险类别提高而增加保险费或不承担保险责任。 本合同在每一个保单周年日将自动续保,但本合同按照约定效力终止的除外。在每一个保单周年日前,如您方符合续保条件,我方将向您方发出续保通知以示您方可以续保。如果您方不愿意续保,应在保单周年日前通知我方。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