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期的租赁合同 样本条款

续期的租赁合同. 创源传感器原于2014年8月1日与中山市大骏物业有限公司签署的《厂房租赁合同》,约定中山市大骏物业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位于中山市民众镇大骏布业城(骏旺街)15号租赁给创源传感器使用,上述房屋建筑面积为1600平方米,租赁期间自2014年8月1日起至2015年8月1日止,租金为8.88元/平方米/月。该租赁合同已到期,双方续签了租赁合同,租赁房屋地址、面积不变,租赁有效期延续至2018年8月1日,租金为11元/平方米/月。创源传感器已经取得了中山市大骏物业有限公司就该租赁物业所在土地提供的中府国用(2005)第080637号土地使用权证、中山市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复(中计基[2000]430号)和中山市财贸委员会的立项预审复函(中财委函[2000]19号)等文件,但中山市大骏物业有限公司尚未取得房产证书。 上述租赁物业中除新增的第1宗、第2宗租赁物业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以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就上述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7月30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未办理租赁登记手续,并不会导致上述租赁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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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 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理人召集。

  •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 立契約人 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 授權代表人:參事代理秘書室主任 許炎煌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 1 段 1 號 電話:(00)00000000 廠商:精準國際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林章益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 965 號 6 樓電話:(00)00000000

  • 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 合同格式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见证方”)

  • 活動内容 本業務従事者は、技術協力プロジェクトの仕組み及び手続を十分に把握の上、他調査団員と協議・調整しつつ、担当分野に係る協力計画策定のために必要な調査及び分析を行う。 留 意 事 項 【業務担当分野】評価分析 【

  • 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可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