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招标投标特别说明 样本条款

网上招标投标特别说明. 1、 请各市场主体(非自然人)办理 CA 数字证书后,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安徽省市场主体库(地址: xxxx://00.000.00.00/xxxxxxxx-xxxxxxx),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及相关资料,投标供应商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2、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咨询电话:000-00000000;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00-000-0000;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办理咨询电话:安徽(CA)000-000-0000; CFCA(江苏.翔晟)025-66085508。
网上招标投标特别说明. 1、 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操作规程(暂行)》的规定。 2、 供应商报名成功后,如还未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 锁(电子签章)应及时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时须携带 CA 锁(电子签章)并牢记解锁密码。 3、 供应商应及时参加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多种方式通知的不定期网上招投标培训会。 4、 投标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使用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的 CA 锁并牢记解锁密码),开标现场解密和远程解密均可,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因投标供应商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到开标现场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可远程网上询标)等情形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 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远程网上询标至询标结束原则上为 15 分钟,未安排工作人员至开标现场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解密之后,至评审结束之前,应确保工作人员登录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起的询标,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7、 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均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也可以在网上投标文件制作时加盖电子签章;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均应在网上投标文件制作时制作成电子件上传。 8、投标供应商网上投标文件制作完成时应自行检查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是否清晰,如因材料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 承担。
网上招标投标特别说明. 1、 请各市场主体(非自然人),按我市 CA 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办理证书后,直接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地址: xxxx://00.000.00.00/xxxxxxxx-xxxxxxx ),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及相关资料,投标供应商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2、 投标供应商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及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投标供应商须确保投标文件编入的前述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与用于市场主体库录入的原件扫描件的 真实性完全一致。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由投标供应商将其原件的扫描件直接编入投标文件。也可将其原件的扫描件在录入市场主体库“其他信息” (该栏目属于不对外开放查询子目)栏目后再编入投标文件,若投标供应商将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预授信文件(意向函或授信承诺函)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录入市场主体库中的对外开放查询栏目导致其 他竞争主体知悉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以及完税证明、银行授信文件等涉及企业秘密的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均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库注册咨询电话:000-00000000;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00-000-0000;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办理咨询电话:安徽(CA)000-000-0000;CFCA (江苏.翔晟)025-66085508。
网上招标投标特别说明. 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投标文件的特征码,如不同投标文件的特征码全部相同,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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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特别说明 1、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 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支給材料及び貸与品 発注者が受注者に支給する工事材料(以下「支給材料」という。)及び貸与する建設機械器具(以下「貸与品」という。)の品名、数量、品質、規格又は性能、引渡場所及び引渡時期は、設計図書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 报价说明 本项目价格包括设备费及相关服务费。

  •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 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 其他情况说明 后续公司将根据本协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1 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金秀瑶族自治县税务局2023-2024年物业外包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ZXHTZB2306ZTBB0038C 采购预算 人民币(大写)玖拾捌万玖仟玖佰捌拾柒元整/年,服务期1年(¥989987.00元/年,服务期1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若成交供应商合同履行情况良好,且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按原合同条件可续签1年,最多可续签两次,总服务期最长3年)。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 □无 ☑有,金额:玖拾捌万玖仟玖佰捌拾柒元整/年,服务期1年(¥989987.00元/年,服务期1年)。 核心产品(非单一产品项目,必填) 无 公告媒体 国家税务总局来宾市税务局(http://guangxi.chinatax.gov.cn/laibin/)、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xzxht.com/) 2 采购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金秀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地址:金秀县金秀镇功德路8号 联系方式:梁主任 0772-6218880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B楼8层 联系方式:黄婷 0771-3121312 4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参加本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规定的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物业管理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在中国境内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5、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其他说明 供应商对投标报价如有需要说明的事项,请将说明材料与投标报价表一并报送。

  •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