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安士实际控制人及其家族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实质关联关系或利益倾斜情形. 美国安士实际控制人及其家族与发行人不存在实质关联关系或利益倾斜情形,具体原因如下:
1、 发行人与美国安士开始合作的背景及原因具有合理性,双方不存在因特殊利益安排而开展合作的情形;
2、 迪巧产品相关采购价格系发行人与美国安士、中山安士之间商业谈判和 博弈形成的,利益格局符合医药行业不同分工环节的盈利水平,不存在利益向某方倾斜的情形;
3、 报告期内,迪巧系列的收益稳定,美国安士、中山安士与发行人在迪巧系列的合作利益格局未发生重大变化;
4、 迪巧系列产品由美国安士(及其相关方)生产包装、百洋医药进行全面营销的业务合作模式从 2005 年开始运行至今已经 15 年之久。迪巧品牌已从初创品牌成长为国内知名的母婴补钙品牌。通过稳定的运营模式,迪巧系列产品为合作各方均带来了稳定的收益。参股中山安士、委派董事及商标共有等合作模式可以使发行人进一步加强和美国安士及中山安士合作的稳定性,系发行人保护自身权益的防御性行为,不存在美国安士实际控制人及其家族基于非正常商业考量而向发行人让渡权益的情形;
5、 中山安士为美国安士控股子公司和迪巧产品境内分包装商,发行人参股中山安士仅为加强和美国安士及中山安士合作的稳定性,不会改变其与美国安士的业务关系,也不会因此对美国安士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不会与美国安士形成实质关联关系;
6、 报告期内,美国安士、中山安士及其主要股东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之间不存在除正常购销、品牌服务费之外的其他异常资金往来;
7、 美国安士实际控制人徐清波已出具确认函,确认其以及其家族成员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实质的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情形。 综上所述,美国安士实际控制人及其家族与发行人不存在实质关联关系或利益倾斜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