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 样本条款

实际控制人. 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实际控制人. 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关联关系】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 根据发行人 2022 年年度报告,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晶泰福持有发行人 1,121,648,266 股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为 47.60%;靳保芳直接持有晶泰福 70.00%
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实际控制人. 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实际控制人. 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水务集团于 2002 年 10 月由原武汉市自来水公司、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组建而成,主要负责武汉市主城区(除青山区)供水和污水处理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务集团所从事的供水业务包括从水源取水、自来水净化到输配水管网完整的供水业务产业链,日综合供水能力 428.7 万吨,在供水能力、资产规模、技术装备、企业管 理和经济技术指标等方面,均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水务集团总资产 339.31 亿元,净资产 61.25 亿元,营 业收入 70.75 亿元,净利润 4.93 亿元。关联方二: 公司名称: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黄思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 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 240 号 注册资本: 3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11 月 19 日 主营业务: 自来水生产销售;从事供水行业的投资、建设、设计、施工、运营管理、测绘、物探、技术开发咨询及培训服务;供水、节水、环保相关设备及物资的生产、销售和维修;水质检测;水表生产、销售及计量检测;抄表营销代理服务;信息技术的研发和服务。 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是水务集团于 2015 年独家出资设立,主 要负责武汉市主城区自来水的生产与销售,日综合供水能力 250 万吨。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武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总资产 88.43 亿元, 净资产 13.38 亿元,营业收入 17.52 亿元,净利润-3.29 亿元。
实际控制人. A、 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实际控制人. XXX, XXX-XXXX Top Ceiling 持有 DHY 公司 1.43%股权(1,538,462 股)。 公司名称:Integral Investment-III Co., Ltd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P.O. Box 957, 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 Road Town, Tortola,
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邱建林,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