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采购 样本条款

联营采购. 联营采购指公司与供应商签订联营合作协议,供应商向菜百股份提供商品,公司按照统一经营理念、统一管理、统一收款、统一销售凭证、统一投诉处理对联营商品进行规范管理,在结算方面,菜百股份与供应商约定分成比例。报告期内,公司对外销售的钻石、翡翠和珠宝类首饰等品类的采购主要采取联营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供方管理制度》对联营供应商评估和准入进行规范,经过审查、评估及审批的供应商才能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清单。公司建立《商品采购规范》对新品引入进行规范,经过比较、评选的商品才能列入公司可售商品清单。公司择优确定供应商及可售产品,在切实防范舞弊风险的基础上,与选定联营供应商签订《联营合同》进行合作经营。公司对商品验收进行规范,公司商品需经过第 三方检测并出具检测合格证明后方可办理入库。在商品管理上,公司对商品单独计价并拥有唯一的条形码及检测证书,确保商品唯一且可辨认。 公司按月与联营供应商进行结算,在完成供应商结算并收到合格发票后完成价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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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场考察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考察的,由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 1.9.2 投标人现场考察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考察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现场考察中介绍的现场情况和周边相关的环境情况,仅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 报价表 报价表》 报价(元) 小写:¥ 大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 单位名称: 公章(鲜章)

  • 合作目标 通过本次战略合作,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生产技术实力、降低劳动力成本以及扩大业务范围,实现双方未来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为双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 立契約人 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其他价格方式: / 。

  • 投标分项报价表 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

  • 信息文本的存放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 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 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工作条件 除非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说明,所有仪器、设备和系统都应符合下列要求: 3.1 适于在气温为摄氏-20℃~+50℃和相对湿度为 90%的环境条件下运输和贮存。 3.2 适于在电源 220V(±10%)/50Hz、气温摄氏+15℃~+30℃和相对湿度小于 80%的环境条件下运行。能够连续正常工作。 3.3 配置符合中国有关标准要求的插头,如果没有这样的插头,则需提供适当的转换插座。 3.4 如产品达不到上述要求,投标人应注明其偏差。如仪器设备需要特殊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温度、湿度、动强度等)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