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股份之配發 Clause in Contracts

股份之配發. 對於以港元、美元或相關類別結算貨幣付款的認購申請,如申請於香港時間下午五時前獲香港分銷商接納,有關股份將於申請獲接納的同一交易日配發。如以港元、美元或相關類別結算貨幣認購必須於申請提交後三個交易日內完成結算交至香港代表。凡支票或匯票未能成功結算,或者電匯款項未能於限期內匯到,或當日自動轉賬銀行賬戶內沒有足夠的資金,本公司可在款項全數收妥前對欠款按日計息,利率由本公司釐定。不論徵收利息與否,本公司均有權取消配售股份。在該情況下,本公司有權向投資者追討原來認購價加上應計利息超過取消配售當日之贖回價的差額。此外,本公司保留權利就未能在規定期限內收到或根本未有收到投資者支付完成結算的款項而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損失(包括贖回費)追討賠償。 為確定將予發行之股份數目,本公司將按本公司認為適當的匯率計算認購款項之相關類別適用結算貨幣(如認購並非以該貨幣支付)等值。兌換相關結算貨幣引起之一切銀行費用和支出將從認購款項中扣除,而扣除後的相關結算貨幣餘額則作投資本公司之用。

Appears in 4 contracts

Samples: 策略 儘管子基金將會在適用法規規限下遵照其投資目標及策略進行投資,惟子基金對於其淨資產投資於任何一個國家或行業及任何市值, 策略 儘管子基金將會在適用法規規限下遵照其投資目標及策略進行投資,惟子基金對於其淨資產投資於任何一個國家或行業及任何市值, 策略 儘管子基金將會在適用法規規限下遵照其投資目標及策略進行投資,惟子基金對於其淨資產投資於任何一個國家或行業及任何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