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股票基金 Clause in Contracts

股票基金. 在任何適用規則的規限下,子基金將投資於有關國家或地區內尚未在各投資管理人批准的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之股份,但唯有在各投資管理人認為該等證券有合理預期將會上市的情況下方可如此。子基金可投資於在其有關國家或地區境內的、但在該國家或地區外上市及交易的公司的債務證券(不論是否屬於投資級的)及預託證券。可能在有些時期按各投資管理人建議,子基金持有大量現金是合適的,包括(但不限於)在下列情況下:各投資管理人認為證券價格並不有效地反映其公平價值;市場流動性令人憂慮;及╱或缺乏投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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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策略 儘管子基金將會在適用法規規限下遵照其投資目標及策略進行投資,惟子基金對於其淨資產投資於任何一個國家或行業及任何市值, 策略 儘管子基金將會在適用法規規限下遵照其投資目標及策略進行投資,惟子基金對於其淨資產投資於任何一個國家或行業及任何市值, 策略 儘管子基金將會在適用法規規限下遵照其投資目標及策略進行投資,惟子基金對於其淨資產投資於任何一個國家或行業及任何市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