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 1 台繳費機需提供機車繳費功能 样本条款

至少 1 台繳費機需提供機車繳費功能. 4.自動繳費機外觀應以地方民族文化特色 (例如:原住民族、客家族、新住民及臺灣閩南族群等)進行元素彩繪設計,其設計由乙方送經本府相關主管機關(如原住 民族行政局等)審查通過後始得施作。 1. 自 經 營 日起 2 個月內 2. 彩 繪 計 畫則自審 查過後 2個月內完 成 5. 停管設備 (機車) 設置 1 套於機車出入口處(含柵欄機、出票機、驗票機、車輛偵測器、感應線圈、收費系統電腦、收費模組及發票等)。 註:乙方如有其他同功能替代設備可於服務 建議書內提出,經甲方同意後始得變更。 自經營日起 2 個月內 6. 電動汽車充電設備 應設置 4 格電動汽車充電設備。 自點交日 起 2 個月內

Related to 至少 1 台繳費機需提供機車繳費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