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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 more information visit our privacy policy.公司概况 名称: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体路 000 号 000 室-000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体路 000 号 000 室-000 室法定代表人:何方 成立时间:2010 年 7 月 20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64 号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柒仟万元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朱鑫 联系电话:(021)00000000股权结构:
合同签署概况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分公司山东益客食品产业有限公司东明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明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东明分公司拟与东明县马头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马头镇政府”)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租赁标的物是东明县马头镇人民政府的东街村东侧、后寺村西侧、北邻 X015 县道、南邻后寺村至东街村道路的土地 345 亩,租赁用途为畜禽养殖,流转期限自 2023 年 3 月 1 日至 2042 年 5 月 31 日止,流转费用按年支付,每年 10 月 1 日前由东明分公司支付给马头 镇政府土地流转费,每亩按照亩产 1000 斤、每斤按照当年马头镇 9 月 15 日附近三个粮食收购点的平均价格计算的小麦价格,两方共同确定认可。此外,东明分公司需支付清障费 905,625 元。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分公司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议案》,同意本次租赁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益客食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发行概况 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主营业务概况 本公司是南京市第一家商业企业股票上市公司,“新百”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著名服务商标,被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认定为全国驰名商标。本公司未来将大力布局医疗养老产业,实现上市公司转型升级。 百货零售板块中,2014 年上市公司通过海外收购实现业务规模扩张,在境外拥有英国历史悠久的百货公司 House of Fraser 89%股权。House of Fraser 是英国的精品连锁百货公司,汇聚了全球名牌产品,在英国和爱尔兰有超过 60 家店铺。在境内,上市公司拥有新百中心店、芜湖新百大厦、南京东方福来德购物中心三家门店。其中,新百中心店坐落于素有“中华第一商圈”之称的新街口中心区域。新百中心店是南京历史最为悠久的百货门店之一,地理位置优越,定位中高档百货,开设了特色餐饮中心;芜湖南京新百大厦坐落在安徽省芜湖市中山路商业繁华地段,是一座集商场、酒店、娱乐为一体的大型综合建筑。南京东方福来德购物中心为南京新百英国子公司 House of Fraser 的中国首家旗 舰店,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正式营业,该购物中心秉承英国百年老店 House of Fraser 的经营理念,以特色购物中心模式进入中国市场,提供具有英伦血统和英伦风格的品牌、商品及服务。 房地产开发板块中,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新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成功开发和在建项目总面积约 30 万平方米,拥有南京地标性建筑物之一“南京 中心”60 层的写字楼、南京河西 300 亩土地及盐城内湖港 126.76 亩土地。 本公司 2012 年新增物业板块,建立了大物业管理平台。物业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之后,相继接管了芜湖新百大厦和新百中心店物业,实现了所有项目在管理模式和标准上的统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0000 号平安金融中心 0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0000 号平安金融中心 00 层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设立日期:2011 年 1 月 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917 号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0,000 万元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马杰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88,647 68.19% 大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2,763 17.51% 三亚盈湾旅业有限公司 18,590 14.30% 合计 130,000 100%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客服电话:000-000-0000(免长途话费)
代理投票 由于中国结算是在汇总投资者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投票意愿,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投票没有权益登记日的,以投票截止日的持有作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
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方案,根据甲方核定的物业管理制度、方案自主开展物业日常管理服务活动; (2) 按甲方要求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物业管理服务实施情况; (3) 征得甲方同意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维修养护计划和中、小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5) 向甲方工作人员和其他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6) 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相关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7)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 (8) 因乙方在管理中的过错或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造成甲方或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乙方自行承担办公桌、电脑、打印机、文件柜等自身使用的办公用品,自行承担所有人员服装费用,但服装样式需经过甲方认可,办公、生活用水、电、通讯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0)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确保移交的资料和设备、设施完好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