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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署概况 样本条款

合同签署概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苏州市华信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州华信科”)分别于 2018 年 12 月、2019 年 8 月与昆山丘钛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已变更为:昆山丘钛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丘钛股份”)签署了《采购协议》;控股子公司苏州华信科、绍兴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华信科”)分别于 2020 年 11 月、2020 年 12 月与昆山丘钛生物识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丘钛生物”)签署了《采购框架协议》。上述协议均未约定金额,具体以《采购订单》为准。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双方重新签订相同作用的协议或书面同意协议失效。 苏州华信科、绍兴华信科系华信科的全资子公司。2020 年 9 月 25 日,公司完成对华信科 51%股权及 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51%股 份的收购。 2020 年 9 月 25 日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华信科、苏州华信科、绍兴华信科 分别与丘钛股份、丘钛生物签订多份日常经营性订单,相关订单金额累计达 5.17 亿元,超过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亿元人民币。 上述《采购协议》、《采购框架协议》(含订单)的签署系华信科、苏州华信科、绍兴华信科的日常经营活动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与丘钛股份、丘钛生物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协议及订单的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协议及订单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合同签署概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3 年切入人工智能赛道以来,业务取得进展。公司全资子公司航锦(武汉)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锦人工智能”)近期分别与武汉迈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异科技”)、北京易起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起联科技”)、上海泛超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超数字”)签订了《算力服务合同》,向迈异科技、易起联科技、泛超数字提供算力服务,三笔服务合同共计含税总金额为 84,56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科电子”)与无锡众智联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智联能”)签订了《销售合同》,威科电子向众智联能销售算力设备,含税总金额为 31,406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韶光”)与厦门吾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吾芯科技”)签订了《销售合同》,长沙韶光向吾芯科技销售算力设备,含税总金额为 31,437 万元。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合同签署概况. 海南雄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雄塑”或“乙方”)为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塑科技”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18年 5月19日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签署了《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施设基地项目进入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合同书》(以下简称“《投资合同》”),约定了甲方承诺根据乙方的投资计划,按照“统一规划、分期供地、分期实施”的原则为乙方提供项目用地115.25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22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重新签署投资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5)。 2018年8月23日,海南雄塑与高新区管委会签署了《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施设基地项目补充协议》,该协议约定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期用地56827.61平方米(约85.24亩),待项目首期工程建至±0.0 后,乙方再向甲方申请二期用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由于项目已达到申请二期用地招拍挂条件,双方于2019年8月7日签署了《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施设基地项目补充协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8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根据海南省海口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0000】000号的要求,海口国家高新区按照压缩项目施工及达产时间、适度提升亩产产值和税收贡献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企业准入协议,双方于2019年9月23日签署了《高性能高分子复合管材生产、海洋养殖装备制造和现代农业施设基地项目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9月24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项目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近日,海南雄塑在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总价人民币1074.3万元竞得海口市云龙产业园B0204-3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与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海口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按照相关约定,海南雄塑、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10月22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续海南雄塑将按合同约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及税金,并相应办理 《土地使用权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购买上述土地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竞拍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合同签署概况. 1、 2018 年 8 月 20 日,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天楹”、 “公司”或“乙方”)收到采购人西安市阎良区城市管理局与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同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通知书确认中国天楹为西安市阎良区城区环卫作业项目市场化运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SXTZ2018-035C)的中标单位,中标价格 7341.42 万元,服务期三年,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TY2018-104)。 2、 2018 年 9 月 21 日,公司与西安市阎良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阎良区城管局”或“甲方”)签订了《西安市阎良区城区环卫作业项目市场化运作合作经营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 3、 本协议所述项目将由公司在项目所在地设立的项目公司负责履行,待项目公司设立后,由项目公司与阎良区城管局重新签署本协议。 4、 本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合同签署概况. 2021 年第一季度,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交易对手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以下合称“施耐德”)签署了多份《分销协议》、相关设备/产品的采购合同,其中:前述分销协议为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施耐德采购的框架协议,采购目标金额合计 325,223.2万元(不含税),具体采购金额以日常实际采购为准;相关设备/产品的采购合同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公告日公司向施耐德实际采购合同,涉及合同金额为 1,341.88 万元(含税),该金额未包含在分销协议的采购目标金额中。 公司与施耐德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合同签署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行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合同签署概况.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治信息”)于近日与浙江亿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能能源”)签署了《关于联合开发分布式储能云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将围绕分布式储能云开展开全面、深入的合作。 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事项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合同签署概况. 2022 年 9 月 1 日,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侨源(金堂)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堂侨源”)与成都士兰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士兰半导体”)签署了《管道气体供应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预计合同供气期间为人民币 4,300 万元(含税),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已经依据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也无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合同签署概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采煤设备的质量性能和服务水平,提高应对市场风险能力,达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目的,公司于近日分别与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煤电”)、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郑州煤炭”)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各方经过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
合同签署概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控股”或“公司”)于2020年1月9日与北京众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众签”)及其全资子公司北京智汇信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信元”)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协议”)。仁东控股拟通过增资和/或存量股受让方式对北京众签或智汇信元进行战略投资,双方将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就通过区块链技术、智能合约技术与行业场景结合来共同建立供应链金融平台和贸易金融平台,进而推动创新金融业务进行全方位合作。 上述合同仅为意向性协议,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合同签署概况.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苏州晟成光伏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成光伏”)于近日与合肥晶澳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晶澳(邢台)太阳能有限公司签署了日常经营销售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3.09 亿元(含税),占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7.57%,占晟成光伏 2021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