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发行概况 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公司概况 名称: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体路 000 号 000 室-000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耀体路 000 号 000 室-000 室法定代表人:何方 成立时间:2010 年 7 月 20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864 号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叁亿柒仟万元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人:朱鑫 联系电话:(021)00000000股权结构:
承董事會命 北控水務集團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18号 邮政编码:200336 注册时间:1987年3月30日注册资本:742.63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联系人:陆志俊 电 话: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的发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上海。2005年6月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2007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通银行连续13年跻身《财富》(FORTUNE)世界500强,营业收入排名第137位;列《银行家》(The Banker)杂志全球千家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名第11位。 截至2022年9月30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2.69万亿元。2022年三季度,交通银行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人民币680.2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文简称“托管部”)。现有员工具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从业人员队伍。
许可证 在遵守本协议条款和条件之前提下且依照 UPS 技术中授予您的许可证,您可出于内部目的在适用的许可地域内访问和使用称为 UPS Freight Images 之 UPS 技术,从而查看您的货件文件的图像。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础设施基金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权属证书及相关文件; (2) 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费用; (3) 监督基础设施基金资金账户、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收支账户等重要资金账户及资金流向,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保证基金资产在监督账户内封闭运行; (4) 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5) 监督基金管理人为基础设施项目购买足够的保险; (6) 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7) 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8) 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9)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础设施基金指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 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安全保管基金财产、权属证书及相关文件; (2) 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 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 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 监督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借入款项安排,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约定用途; (8)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要求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但向监管机构、司法机关提供或因审计、法律等外部专业顾问提供服务而向其提供的情况除外; (9)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10)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施; (11) 监督、复核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投资运作、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 (12)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期限; (13) 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4) 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5) 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16)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7) 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8) 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投资运作、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义务,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管理人追偿; (22)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3) 监管本基金资金账户、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收支账户重要资金账户及资金流向,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保证基金资产在监督账户内封闭运行; (24) 监督基金管理人为基础设施项目购买足够的保险; (25) 复核本基金信息披露文件;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 (26)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合同签署概况 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平邑益客种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邑益客种禽”)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拟与大成食品(河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食品”)签订《种鸡养殖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租赁位于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的 3 个种 鸡场(庞庄子场、王林场、谷林场)共 30 个栋舍,以及相应的土地、厂房及配套生产生活设备设施等(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租赁期限 8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30 年 12 月 31 日止,固定租金人民币 120 万元/年 /场,三座种鸡场的租金每年合计人民币 360 万元。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种鸡养殖场租赁合同〉的议案》,同意本次租赁事项。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租赁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