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品 样本条款

艺术品. 绘画、蚀刻画、照片、织锦画、稀有或艺术玻璃、艺术玻璃窗、贵重地毯、雕像、雕塑、古董家具、古董珠宝、小古玩、瓷器以及类似的稀有、有历史价值或艺术价值的财产,不包括汽车、硬币、邮票、毛皮、珠宝、宝石、贵重金属、船舶、航空器、钱钞、有价证券。
艺术品. 基于其历史、风格、艺术价值或收藏价值具有特定价值的美术品、古董及收藏品,包括: (1) 家俬; (2) 绘画、图画、蚀刻画、印画及相片; (3) 挂毯及地毯; (4) 手稿; (5) 瓷器及雕塑; (6) 属于收藏品的邮票或钱币; (7) 金、银和镀金与镀银物品; (8) 钟及气压计; (9) 酒类收藏品。
艺术品. 陈列展览中的艺术品包括绘画、雕塑等种类,一般为叙事性的,特别是历史类题材的主题创作,应符合历史真实性,具有准确内容和造型形象,以写实手法为主。创作者应根据陈列展览大纲的要求进行创作。画面中特定人物形象、动态、表情应准确表现;环境物象应符合特定的时代特征。画稿需经论证审定后方可实施绘制。绘画画种不限,以耐久和易于维护 、保洁为首选。雕塑与雕刻有圆雕、浮雕、平雕、线刻等形式,实现材料根据艺术效果而定
艺术品. 该条款也适用于加工和展出过程中的受保货物(除了纺织品) 这个保险将不包括任何因为,或者直接或间接地与电脑,电脑系统。电脑软件,电子系统的程序或处理有关联而造成的损失、损坏、费用和责任。(即使这些损失、损坏、费用和责任在其他情况下能得到赔偿。)这些损失、损坏、费用和责任因为下列情况发生,或是直接或间接由下列情况造成: 1. 到 2000 年日期的变化,或是任何其他日期的变化; 2. 任何电脑,电脑系统,电脑软件,程序,处理的变化或调整,或是同前所述相类似的电子系统的日期变化。 除下述 1.2 的规定外,本保险不涵盖以对电脑、电脑系统、软件程序、恶意密码、电脑病毒或程序及其他电子系统的使用和操作作为破坏手段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损害、责任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