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 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24 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予以顺延。
前目訂有損害賠償金額上限者,於法令另有規定(例如民法第 227 條 第 2 項之加害給付損害賠償),或一方故意隱瞞工作之瑕疵、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或對第三人發生侵權行為,對他方所造成之損害賠償,不受賠償金額上限之限制。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明确本合同适用法律规则,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本合同项下的及与之有关的一切争议,投资者与管理人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销售机构或管理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司法裁决。诉讼期间,未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需继续履行。
一般競争 (最低価格) 10,857,000 8,746,430
终止公告 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一般约定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支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法律或专用合同条件中禁止分包的工作事项分包给第三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一般释义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TCL 集团 指 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星光电、标的公司 指 深圳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惠州控股 指 惠州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九天联成 指 新疆九天联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兴华瑞 指 新疆东兴华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开创新 指 国开创新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国开精诚 指 国开精诚(北京)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国开装备 指 国开装备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汉翼 指 湖北省长江合志汉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正中基金 指 深圳正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前身为深圳正中汇智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林周星澜 指 林周星澜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前身为西藏山 南星澜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林周星涌 指 林周星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前身为西藏山 南星涌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林周星源 指 林周星源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前身为西藏山 南星源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林周星涟 指 林周星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前身为西藏山 南星涟创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星宇有限 指 星宇企业有限公司 深超科技 指 深圳市深超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粤财信托 指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国开基金 指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三星显示 指 三星显示株式会社 广东聚华 指 广东聚华印刷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华睿光电 指 广州华睿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武汉华星 指 武汉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华星半导体 指 武汉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华映 指 深圳华映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华星半导体 指 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惠州华星 指 惠州市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香港华星 指 华星光电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华显光电 指 华显光电技术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股票 代码为 0334 惠州华显 指 华显光电技术(惠州)有限公司 武汉华显 指 武汉华显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惠科 指 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友达光电 指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群创光电 指 群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 指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电熊猫 指 中国电子熊猫集团 夏普 指 夏普株式会社 t1 工厂、t1 项目 指 华星光电第 8.5 代 TFT-LCD 生产线建设项目 t2 工厂、t2 项目 指 华星光电第 8.5 代 TFT-LCD(含氧化物半导体及 AMOLED) 生产线建设项目 t3 工厂、t3 项目 指 华星光电第 6 代 LTPS-LCD/AMOLED 显示面板生产线建设 项目
適 用 (1) 当社が、ガス事業法第2 条第5 項に規定される最終保障供給(以下「最終保障供給」といいます。)を行う場合のガスの料金(以下「料金」といいます。)その他の供給条件は、この最終保障供給約款(以下「この最終保障約款」といいます。)によります。なお、最終保障供給とは、当社を含むいずれのガス小売事業者ともガスの小売供給契約についての交渉が成立しないお客さま等に対し、この最終保障約款に基づき当社がガスを小売供給することをいいます。 (2) この最終保障約款は、別表第1の供給区域に適用いたします。 (3) この最終保障約款に定めのない細目的事項は、必要に応じてこの最終保障約款の趣旨に則り、その都度お客さまと当社との協議によって定め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