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出资金 样本条款

融出资金.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公司融出资金金 额分别为 2,028,244.19 万元、2,395,249.14 万元、2,677,038.23 万元和 2,657,816.43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85%、19.43%、15.51%和 15.14%。2021 年末较 2020 年末,公司融出资金金额增加 11.76%,2020 年末较 2019 年末,公司融出资金金额增加 18.09%,主要系受行情影响,两融规模增加所致。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公司买入返售金 融资产金额分别为 385,327.39 万元、148,747.99 万元、87,345.08 万元和 44,189.44万元,占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82%、1.21%、0.51%和 0.25%,主要为公司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业务及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 94,106.64 212.96 109,251.73 125.08 234,643.66 157.75 433,496.78 112.50 债券 - - 28,017.46 32.08 16,980.33 11.42 26,128.12 6.78 减:减值准备 49,917.20 112.96 49,924.12 57.16 102,876.00 69.16 74,297.51 19.28 2021 年末较 2020 年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少 41.28%,2020 年末较 2019 年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少 61.40%,主要系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与 交易所回购业务等规模减少所致。2022 年 6 月末较 2021 年末,公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少 49.41%,主要系公司债券质押式回购规模减少。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分别为 2,950,315.73 万元、2,090,591.07 万元、2,485,932.57 万元和 3,435,933.73 万元,占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1.60%、16.96%、14.40%和 19.57%。主要为公司在二级市场购入的债券、股票、基金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其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债券 1,696,592.70 49.38 1,159,538.06 46.64 1,085,259.79 51.91 1,776,991.88 60.23 公募基金 900,907.02 26.22 638,171.94 25.67 323,128.54 15.46 408,615.90 13.85 股票 247,717.95 7.21 106,133.98 4.27 86,619.55 4.14 83,456.36 2.83 银行理财产品 5,173.05 0.15 150.00 0.01 18,445.00 0.88 29,425.07 1.00 券商资管产品 9,791.52 0.28 17,463.61 0.70 29,583.26 1.42 72,281.82 2.45 信托计划 3,584.14 0.10 3,609.35 0.15 11,208.66 0.54 49,480.19 1.68 其他 572,167.34 16.65 560,865.64 22.56 536,346.27 25.66 530,064.50 17.97 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公司其他债权投 资金额分别为 2,490,139.17 万元、1,419,024.95 万元、4,637,554.25 万元和 3,983,932.66 万元,占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23%、11.51%、26.87%和 22.69%。 2020 年末发行人其他债权投资较 2019 年末减少 43.01%,主要系 2020 年地方债、企业债投资规模减少所致;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债权投资较 2020 年末增加 226.81%,主要系 2021 年度地方债投资规模增加所致。2022 年 6 月末较 2021 年末发行人其他债权投资减少 14.09%,主要系地方债投资规模减少。其他债权投资主要为公司持有的债券投资,截至 2019 年末、2020 年末及 2021 年末和 2022 年 6 月末,其明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国债 393,129.63 9.87 180,741.41 3.90 28,375.82 2.00 10,880.24 0.44 地方债 3,560,393.87 89.37 4,334,702.02 93.47 1,210,346.61 85.29 1,832,545.10 73.59 金融债 - - 20,640.57 0.45 9,110.97 0.64 11,185.68 0.45 企业债 27,397.07 0.69 73,738.78 1.59 129,428.74 9.12 406,453.15 16.32 其他 3,012.09 0.08 27,731.46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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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金来源 预算内资金 0 元;财政专户资金: 0 元;自筹资金: 0 元。七、付款方式

  • 资金指令 除申购款项到达基金资金账户需双方按约定方式对账外,回购到期付款和与投资有关的付款、赎回和分红资金划拨时,基金管理人需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

  •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托管资金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 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但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 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购等。

  •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应负责本基金的资金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 募集资金的验证 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按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的约定,将认购资金划入基金管理人在具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开设的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认购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基金募集期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基金募集金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后,由基金管理人聘请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出具的验资报告应由参加验资的 2 名以上(含 2 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有效。验资完成,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基金托管人在收到资金当日出具确认文件。 若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能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由基金管理人按规定办理退款事宜。

  •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6.26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32,1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9,258,490.64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2,841,509.36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 85,000,000.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427,841,509.36 元。上述募资资金已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 0032 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