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约第七条第一款替代3][如果特许权使用费据以支付的权利的产生或分配 样本条款

[被公约第七条第一款替代3][如果特许权使用费据以支付的权利的产生或分配. 是由任何人以利用本条内容为主要目的或主要目的之一而安排的,则本条规定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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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评标办法 询价小组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组织评审,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

  • 特许权使用费 一、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支付给缔约国另一方居民的特许权使用费,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第十四条 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涉及关联交易的合同、协议或作出其他安排时,应当采取必要的回避措施:

  • 协议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日至 2023 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结束后一周。但本协议约定的续学条件出现时,续学时效按 照本协议第 6 条的约定执行。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其金额,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

  • 理财产品基本信息 投资者类型 经产品销售机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为稳健型、平衡型、进取型和激进型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具体以销售机构风险评级结果和销售要求为准。 理财产品认购起点金额 认购起点金额人民币【1】元; 认购起点金额以上按照人民币【1】元的整数倍累进认购;详见本文“三、认购”部分。 理财产品名称 中银理财-稳富(双月开)005 理财产品简称 中银理财-稳富(双月开)005 理财产品代码 WFSYK005 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编码 【Z7001021000413】 投资者可根据登记编码在中国理财网(xxx.xxxxxxxxxxx.xxx.xx)查询产品信息 理财本金/理财本金返 还/理财收益币种 人民币 理财产品管理人 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理财产品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产品运作模式 定期开放净值型产品 募集方式 公募 产品份额类别 本产品根据产品销售机构不同,设置不同理财产品份额,每类理财产品 份额设置单独的代码,并分别计算和公告产品份额净值。 发行对象 A 类份额(产品份额代码【WFSYK005A】):招商银行客户专属 B 类份额(产品份额代码【WFSYK005B】):平安银行客户专属 C 类份额(产品份额代码【WFSYK005C】):光大银行客户专属 投资目标 以灵活资产配置策略力争超越业绩基准的收益水平 投资策略 本理财产品根据市场不同阶段的变化,以债券、债券回购等合理配置为主,通过在债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中灵活配置资金,同时适当参与以对冲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实现跨市场、跨行业的投资运作,拓宽投资集合的有效边界。本理财产品目标是提升产品风险调整后的收益率,让客户在风险相对可控的情况下分享多市场快速 发展的红利。 募集规模上限 人民币【500】亿元。 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规模进行调整,本 理财产品最终规模以产品管理人实际募集的资金数额为准。 理财产品份额面值 1 元 认购期 【2021】年【8】月【18】日 9:00 至【2021】年【8】月【23】日 15:30, 具体以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实际受理时间为准。 理财产品成立日 【2021】年【8】月【24】日

  • 名詞定義 本契約名詞定義如下:

  • 保證金 (一)保證金之發還情形如下(由機關擇定後於招標時載明) : □預付款還款保證,依廠商已履約部分所占進度之比率遞減。 □預付款還款保證,依廠商已履約部分所占契約金額之比率遞減。 □預付款還款保證,於驗收合格後一次發還。 ■履約保證金於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有分段或部分驗收情形者,得按比例分次發還。 □履約保證金依履約進度分 期平均發還。 □履約保證金依履約進度分 期發還,各期之條件及比率如下(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 □履約保證金於履約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 %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其餘之部分於 (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發還。 ■廠商於履約標的完成驗收付款前應繳納保固保證金。 ■保固保證金於保固期滿且無待解決事項後 30 日內一次發還。 ■差額保證金之發還,同履約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