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管理 样本条款

装饰装修管理. 3.1.4.1 严格按照装饰装修管理制度和流程审批手续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请登记,与业主、物业使用人或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及消防安全责任书,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须知和注意事项。 3.1.4.2 装饰装修期间每日应巡查2次现场,发现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应当立即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3.1.4.3 装饰装修结束后物业服务企业应进行验收,对违反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按照约定处理。 3.1.4.4 装修垃圾应采用袋装运输或密闭运输的方式,在指定地点临时堆放,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并及时清运。
装饰装修管理. 详见《装修手册》。
装饰装修管理. 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⑿在公共区域安装及摆放与生活区物业管理无关的装饰品、摆件、挂件等物品须经甲方同意。
装饰装修管理. 1. 建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 建立一户一档装饰装修管理档案。 3. 受理业主或使用人的装饰装修申报登记,与业主或使用 人、装饰装修企业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告知业主或使用人在装饰装修工程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 项。 4. 装饰装修期间每日巡查 1 次现场,发现业主或使用人未
装饰装修管理. 1. 有健全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2. 按国家有关规定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查验装饰装修当事人提交的各项申报材料、与装饰装修当事人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3. 装修期间,对装修现场进行巡视与检查,及时劝阻违规装修行为,调解因装修引发的邻里纠纷; 4. 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按照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和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责成当事人纠正,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将检查记录存档。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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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約の終了) 次の各号のいずれかに該当する場合は、この契約は終了します。

  • 基本条項 保険責任の始期および終期)

  • 暂停施工 7.8.1 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情况紧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按照第 7.8.4 项〔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执行。 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7.8.2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 84 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第 16.2.1 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7)目约定的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

  • 现场踏勘 8.1 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8.2 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 8.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 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经营宗旨和范围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遵循市场规则,建立并完善适合本公司发展的经营模式,充分利用资源,重视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致力于为股东获取尽可能高的经济利益。

  • 投标文件构成 15.1 投标文件由商务响应文件(包括相关证明文件)和技术响应文件二部分构成。

  • 基本方針 甲及び乙は、前条に規定する目的を達成するために定住自立圏を形成し、及び別表に掲げる分野の取組において相互に役割を分担して連携を図り、共同 し、又は補完し合うこととする。 ( 事務執行に当たっての連携及び協力並びに費用負担)

  • 契約の終了 契約の終了事由、契約終了に伴う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