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出具证明,若项目用地无法按计划取得,将积极协调其他可用地块,保证项目实施 样本条款

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出具证明,若项目用地无法按计划取得,将积极协调其他可用地块,保证项目实施. 2020 年 8 月 31 日,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出具证明: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先进航空零部件智能互联制造基地项目”为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招商引资重点工程,该项目拟建设用地位于宏腰路以北,规划六路以东(HK2-1-56,DK-3:135.997 亩),该项目符合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该项目用地转让手续正在进行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如该项目用地无法按照计划取得,我委将积极协调附近其他可用地块,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证明,本次募投项目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产业政策、土地政策和城市规划。根据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出具的证明,本次募投项目用地转让手续正在进行中,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如募投项目用地无法按照计划取得,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将积极协调附近其他可用地块,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签署日,募投项目用地的转让手续正在办理之中,但公司尚未取得募投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如募投项目用地无法按照计划取得,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委会将积极协调其他可用地块,但若因客观原因导致募投项目用地无法按期取得,可能影响募投项目的按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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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0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11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2024至2025年度生产负载均衡设备维保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二。 投标金额:小于人民币35万元(含税)。投标金额包含投标人为提供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如税费等。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元。 中标方式:根据本采购书“评分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相同的,投标价格较低者中标候选排序在先,价格也相同的,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 项目目标 项目实施的具体方法和途径

  • 计算公式 投资者理财收益=认购份额×到期日(提前终止日)单位净值-认购金额认购份额=认购金额/1 元。 到期日(提前终止日)单位净值为提取相关费用及税费后的单位理财计划份额净值。

  • 风险揭示部分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理财产品过往业绩不代表其未来表现,不等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 摆动定价 当本基金发生大申购或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当基金采用摆动定价时,投资者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的基金份额净值,将会根据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而进行调整,使得市场的冲击成本能够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 附表 2 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审核内容 投标单位名 称

  • 分段完成履約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逾分段進度,得計算違約金,不受第 2 目及第 3 目之限制 廠商未遵守法令致生履約事故者,由廠商負責。因而遲延履約者,不得據以免責。

  • 基金托管协议正本一式 6 份 除上报有关监管机构一式 2 份外,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分别持有 2 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