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 样本条款

「證券商. 係指由受託人指定委任下單之證券交易商。
「證券商. 依據證期會今年十二月二日台財證(七)字第0九二000四八六一號令,已就兼營期貨業務之證券商之業務範圍予以開放,其從事
「證券商. 係指由永豐銀行指定委任下單之證券交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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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指令的时间和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指令验证后,应及时办理。指令执行完毕后,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下达指令时,应确保基金资金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对基金管理人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投资指令、赎回、分红资金等的划拨指令,基金托管人可不予执行,但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审核、查明原因,出具书面文件确认此交易指令无效。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因未执行该指令造成损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