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有效期 样本条款

询价有效期.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询价开始时间起90 天。
询价有效期. 13.1 询价有效期为从询价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询价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询价而予以拒绝。 1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询价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询价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这一要求而放弃询价。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询价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询价有效期. 13.1 询价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询价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在询价有效期内,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询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无效。 13.3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询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也可以拒绝延长询价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询价有效期. 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询价有效期. 6 七、 询价响应文件的递交 6
询价有效期. 询价有效期为从询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共60个日历日。
询价有效期. 5.1 询价有效期从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询价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开始计算。询价响应性文件在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日历天内保持有效; 5.2 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将询价有效期延长。这种要求和供应商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询价响应性文件。
询价有效期. 询价有效期:自询价会议之日起60日历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询价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期。
询价有效期. 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 90 天。
询价有效期. 17.1 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从询价之日起,以 90 日历天计算的询价有效期内有效。 17.2 在原询价有效期期满之前,因特殊情况,采购人可要求响应供应商同意延长询价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询价保证金。同意延长的响应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