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及義務. 若閣下為合夥企業,則根據本客戶協議:
(A) 合夥企業的每位合夥人的責任及義務應當是共同及各別的;
(B) 凡提述閣下均須視文意所需理解為合夥企業的任何一位或每一位合夥人;
(C) 對於以合夥企業名義開設的帳戶,吾等可接受任何一位或多位合夥人發出的指示,只要該指示符合委託書的要求(但是,吾等保留絕對酌情權要求所有合夥人提供書面指示的權利);
(D) 吾等向任何一位合夥人交付付款或投資,應當有效及完全地解除吾等對合夥企業每位合夥人的義務,不論有關交付是在該合夥人停止其合夥企業成員身份之前還是之後完成;
(E) 向一位合夥人寄送結單(包括日結單及月結單)、確認書、收據、通知及信件應當被視為是對該帳戶的所有合夥人發出通知;
(F) 吾等有權與合夥企業的任何合夥人中獨處理任何事宜,包括在不影響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的法律責任下,在任何範圍內解除責任;及
(G) 不再是合夥企業中之任何合夥人(不論是因身故、退休、辭職、替換、增員、破產,還是其他原因)仍將就累算到該等人士終止為合夥人之日(包括終止當日)閣下對吾等的全部法律責任及義務負有承擔責任。
責任及義務. 1.16.1. 於法令允許之範圍內,除因本行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本行對任何行為所生之直接、間接或其他損失均不負任何責任。
1.16.2. 除本行對資訊系統之控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立約人受有損害者外,本行對他人詐欺或未經授權而使用立約人資訊或密碼導致立約人受有損害,不負任何責任。
1.16.3. 本行對任何依約定程序以正確資訊或正確密碼所為之指示,皆得視為係立約人本人或其授權代表所為,對該指示之真實不負查證義務。
1.16.4. 本行所有往來、交易或服務之記錄(如交易之方式、金額、申請時間、日期及處理情形等),除立約人以具體證據證明本行登載錯誤外,均應依本行記錄為準。
1.16.5. 立約人茲此同意在任何情形下,若立約人自本行完成之任何交易中取得不當利益者,應立即將該等不當利益歸還本行。
1.16.6. 關於總約定書約定之各項之往來、交易或服務,如係因各有關交易當事人間(包括立約人、本行、本行之往來銀行及代理機構)或金融資訊服務事業之傳真線路、電腦或通訊傳輸設施故障或中斷或其他非可歸責於本行、往來銀行或代理機構之事由所造成之遺漏、錯誤或遲延,或因不可抗力事件如天災、戰禍、恐怖活動、罷工、自然災害等(以下合稱「不可抗力事件」)非可歸責本行之原因造成之通訊系統故障,或本行或其委任之人在合理情況下無法控制之其他原因所引致之任何損害,或因上述情況致其有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總約定書之義務者,本行及其委任之人毋須對立約人負責。
1.16.7. 本行依總約定書對立約人所負之存款債務限由本行在台各分行償付。倘本行在台各分行因法令限制、徵收、資產凍結、非自願性之移轉,或因不可抗力事件或其他不可歸責於本行在台各分行之事由致無法依約償付時,應予免責。
1.16.8. 立約人茲同意其於本行開設之各項帳戶或其往來、交易與服務等事項,僅限作為個人及非商業營利用途使用。「商業營利用途」係指任何透過商業活動或貿易獲利之行為。
責任及義務. A. 貴行認定憑正確身分驗證資料申請貴行信用卡網路服務及行動銀行之立約人均為立約人本人。
B. 除因 貴行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 貴行對因電腦系統、電信線路故障或第三人之行為或疏漏所致之錯誤或延誤,或對任何服務行為所生之直接、間接或其他損失均不負任何責任。
C. 若因電腦系統暫停而無法辦理或查詢資料時,立約人可由其他方式如:24 小時電話客戶服務人員、電腦語音查詢等辦理所需之服務。
D. 立約人應利用其私人電腦、智慧型手機使用本服務。立約人若因使用位於公共場所的電腦設備而造成資料外洩,以及因該項資料外洩而造成之損失, 貴行不負任何責任。惟 貴行同意提供必要之協助。
E. 除另有約定外,所有對立約人之通知, 貴行得以書面或 貴行同意之其他方式為之,以立約人留存之最後申請異動或最後通知之通訊資料為送達之最後處所。且 貴行依該資料寄送後,經通常郵遞期間,即視已依約對立約人送達。
責任及義務. 貴行認定憑正確密碼簽入本服務及因之而完成的所有操作,均係由被授與該密碼之會員或經其授權之人所為。貴行得執行任何使用正確密碼所為之指示,而不須對該密碼是否親由本人或被授權人使用負任何責任。倘因他人詐欺或經授權而使用密碼之行為所導致會員之損失,貴行不負任何責任;惟貴行對資訊系統之控管有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致密碼被冒用或盜用所發生之損害,應由貴行負責。
責任及義務.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本行對他人詐欺或未經授權而使用資訊或密碼所導致立約人之損失不負任何責任。
責任及義務. 1. 本行認定憑正確身分驗證資料申請本行信用卡網路服務之客戶均為客戶本人。客戶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妥善保管個人資料與本行所提供信用卡網路服務之重要資料,不得洩漏或交付與第三人,如因客戶之故意或過失使他人知悉、或遭第三人冒用,而造成損失時,客戶應自行負責, 概與 本行無涉。
責任及義務. 2. 本行認定憑正確密碼使用之服務均係客戶本人所為。本行得執行任何使用正確密碼所為之指 示,而不須對該密碼是否親由本人使用負任何責任。倘因他人詐欺或經授權而使用密碼所導致客戶之損失,本行不負任何責任;惟本行對資訊系統之控管有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致密碼被冒用或盜用所發生之損害,應由本行負責。
責任及義務. 3. 除因本行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外,本行對因電腦系統、電信線路故障或第三人之行為或疏漏所致之錯誤或延誤,或對任何服務行為所生之直接、間接或其他損失均不負任何責任。
責任及義務. 4. 若因電腦系統暫停而無法辦理或查詢資料時,客戶可由其他方式如:24 小時電話客戶服務人員、電腦語音查詢等辦理所需之服務。
責任及義務. 5 客戶必須由本行官方網站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之連結進入本項服務。若客戶由非上述本行網站之連結,致進入第三人之偽造網站造成個人資料外 洩,以及因該項資料外洩而造成之損失,本行不負任何責任。惟本行同意提供必要之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