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门结算付款时,必须以合同原件为凭证,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复印件的,应加盖交易部门合同红章 样本条款

财务部门结算付款时,必须以合同原件为凭证,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复印件的,应加盖交易部门合同红章. 付款凭证中的材料结算单、税票、验收单、检验报告单、合同等附件中体现的内容、金额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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