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期 (质保期. 1、中标人必须在接到采购通知后 12 个小时内将货物送至采购人要求的指定地点。 2、到货验收时,必须提供货物的出厂证明、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每批货物须经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相关支付手续(上述所指的检验合格采购人已完成支付手续,只是代表货物产权已经转移至采购人,不代表货物因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一系列责任及损失转移转移至采购人,在采购人使用中标人货物期间若因产品质量问题所导致采购人或第三方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6. 质保期基本要求 在接到质量问题通知或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提出疑问及需要技术支持时, 中标人应在 4 小时内到达现场对问题进行处理,直至问题解决。 7. 付款方式 1、货款按次结算: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以转账或支票的形式支付该次货款。 2、结算金额计算:结算金额=结算单价×结算数量,结算单价为中标人的 中标单价,结算数量为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确认的该次实际采购量。 8. 付款要求 1、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开具普通全额发票,一般在中标人提交发票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采购人完成付款程序。 2、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合格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