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商因爭議而暫停履約 样本条款

廠商因爭議而暫停履約. 其經爭議處理結果被認定無理由者,不得就暫停履約之部分要求延長履約期限或免除契約責任。
廠商因爭議而暫停履約. 其經爭議處理結果被認定無理由者,不得就
廠商因爭議而暫停履約. 其經爭議處理結果被認定無理由者,不得就暫停履約之部分要求延長履約期限或免除契約責任。 四、 本契約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並以本校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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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量保证期 12.1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和用一流工艺生产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12.2 根据有关部门的检验结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至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设备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设备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2.3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十四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2.4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十四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