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故遗体送返及丧葬费用 样本条款

身故遗体送返及丧葬费用. 若本保障项目未经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上或批注项内未载明,则本公司不承担该保障项目的保险责任) 本附加合同项下的遗体送返保险金和丧葬保险金的合计最高给付金额以保险单上所载的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1. 遗体送返保险金: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于该事故或疾病发生九十天内身故,则本公司授权救援机构,依当地实际情况安排遗体保存或火化,且将该被保险人之遗体或骨灰送返被保险人的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遗体送返服务所需费用包括尸体防腐、保存、火化、运输及骨灰盒等材料和服务费用,经本公司核实确认后直接支付给本公司授权救援机构,费用总数最高以保险单上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身故遗体送返及丧葬费用. 若本承保项目在保险单上或批注项内未载明,则本承保项目的保险责任不发生效力) 1) 遗体送返保险金: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 罹患疾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于该事故或疾病发生九十天内身故,则本公司授权救援机构,依当地实际情况安排遗体保存或火化,且将该被保险人之遗体或骨灰送返被保险人的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遗体送返服务所需费用包括尸体防腐、保存、火化、运输及骨灰盒等材料和服务费用,经本公司核实确认后直接支付给本公司授权救援机构,费用总数最高以保险单上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身故遗体送返及丧葬费用. 本附加合同项下的遗体送返保险金和丧葬保险金的合计最高给付金额以保险单上所载的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1) 遗体送返保险金: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于旅行期间遭受主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或罹患疾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于该事故或疾病发生三十天内身故,则本公司授权 救援机构,依当地实际情况安排遗体保存或火化,且将该被保险人之遗体或骨灰送返被保险人的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遗体送返服务所需费用包括尸体防腐、保存、火化、运输及骨灰盒等材料和服务费用,经本公司核实确认后直接支付给本公司授权救援机构,费用总数最高以保险单上本附加合同项下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倘若实际费用超越该保险金额,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负责支付。
身故遗体送返及丧葬费用. 本合同项下的遗体送返保险金和丧葬保险金的合计最高给付金额以保(险)单上所载的本合同项下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1) 遗体送返保险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任何被保险人及其同车人员于自驾期间遭受交通事故,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于该意外事故发生三十天内身故,则本公司授权救援机构,依当地实际情况安排遗体保存或火化,且将该人员之遗体或骨灰送返该人员的合法有效证件所载的住所地。遗体送返服务所需费用包括尸体防腐、保存、火化、运输及骨灰盒等材料和服务费用,经本公司核实确认后直接支付给本公司授权救援机构,费用总数最高以保(险)单上所载的本合同项下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身故遗体送返及丧葬费用. 本合同项下的遗体送返保险金和丧葬保险金的合计最高给付金额以保险单上所载的本合同项下相应的保险金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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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其他条款 9.1 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 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 有效供应商家数 包1:3 此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评标;文件中其他描述若与此规定矛盾以此为准 报价形式 合同包1(抚远市第二幼儿园办公桌椅家具及功能室用品采购):总价

  • 合法有效 本合同所指合法有效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为判定依据。

  •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 基金财产的保管及处分 1、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由基金托管人保管。 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基金财产。 3、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范围。 4、 基金财产的债权不得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固有财产的债务相抵销;不同基金财产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非因基金财产本身承担的债务,不得对基金财产强制执行。

  • 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项目如能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会造成公司对单一客户的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