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作信息披露. (1) 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周披露一次净值。 (2) 定期报告: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 之日起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如本理财计划成立不足 90 个工作日或剩余存续期不超过 90 个工作日的,管理人可不编制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 (3) 到期报告: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到期后 5 个工作日内披露,包括存续期限、到期兑付净值、收益分配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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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信息披露. (1) 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周披露一次净值。
(2) 定期报告: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 之日起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如本理财计划成立不足 90 个工作日或剩余存续期不超过 90 个工作日的,管理人可不编制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3) 到期报告: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到期后 5 个工作日内披露,包括存续期限、到期兑付净值、收益分配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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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信息披露. (1) 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周披露一次净值。
(2) 定期报告: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 之日起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 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如本理财计划成立不足 90 个工作日或剩余存续期不超过 90 个工作日的,管理人可不编制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
(3) 到期报告: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到期后 5 个工作日内披露,包括存续期限、到期兑付净值、收益分配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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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合同, Investment Agreement, Wealth Management Contract
运作信息披露. (1) 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周披露一次净值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个开放确认日后 2 个工作日内披露本理财计划净值。
(2) 定期报告: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 之日起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 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如本理财计划成立不足 90 个工作日或剩余存续期不超过 90 个工作日的,管理人可不编制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
(3) 到期报告: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到期后 5 个工作日内披露,包括存续期限、到期兑付净值、收益分配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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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信息披露. (1) 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周披露一次净值。
(2) 定期报告: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 之日起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 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如本理财计划成立不足 90 个工作日或剩余存续期不超过 90 个工作日的,管理人可不编制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个工作日的,管理人 可不编制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
(3) 到期报告: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到期后 5 个工作日内披露,包括存续期限、到期兑付净值、收益分配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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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信息披露. (1) 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周披露一次净值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个开放确认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本理财计划净值。 定期报告: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理财产品成立不足90个工作日或者存续期不超过90个工作日的,不编制理财产品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 到期报告: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披露,包括存续期限、到期兑付净值、收益分配情况等信息。
(2) 定期报告: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 之日起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如本理财计划成立不足 90 个工作日或剩余存续期不超过 90 个工作日的,管理人可不编制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
(3) 到期报告: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到期后 5 个工作日内披露,包括存续期限、到期兑付净值、收益分配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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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杭银理财幸福99半年添益2019期理财合同, 理财合同
运作信息披露. (1) 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周披露一次净值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个开放确认日后 2 个工作日内披露本理财计划净值。
(2) 定期报告: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 之日起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如本理财计划成立不足 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或剩余存续期不超过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理财产品成立不足 90 个工作日的,管理人可不编制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个工作日或者存续期不超过 90 个工作日的,不编制理财产品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
(3) 到期报告: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到期后 5 个工作日内披露,包括存续期限、到期兑付净值、收益分配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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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信息披露. (1) 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周披露一次净值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个开放确认日后 2 个工作日内披露本理财计划净值。
(2) 定期报告: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 之日起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如本理财计划成立不足 90 个工作日或剩余存续期不超过 90 个工作日的,管理人可不编制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3) 到期报告: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到期后 5 个工作日内披露,包括存续期限、到期兑付净值、收益分配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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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Investment Agreement
运作信息披露. (1) 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周披露一次净值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个开放确认日后 2 个工作日内披露本理财计划净值。
(2) 定期报告: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 之日起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如本理财计划成立不足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理财产品成立不足 90 个工作日或剩余存续期不超过 个工作日或者存续期不超过 90 个工作日的,管理人可不编制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个工作日的,不编制理财产品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
(3) 到期报告: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到期后 5 个工作日内披露,包括存续期限、到期兑付净值、收益分配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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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合同
运作信息披露. (1) 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周披露一次净值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个开放确认日后 2 个工作日内披露本理财计划净值。
(2) 定期报告: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 之日起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如本理财计划成立不足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 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如本理财计划成立不足 90 个工作日或剩余存续期不超过 90 个工作日的,管理人可不编制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
(3) 到期报告: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到期后 5 个工作日内披露,包括存续期限、到期兑付净值、收益分配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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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合同
运作信息披露. (1) 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周披露一次净值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个开放确认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本理财计划净值。 定期报告: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如本理财计划成立不足90个工作日或剩余存续期不超过90个工作日的,管理人可不编制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 到期报告: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到期后5个工作日内披露,包括存续期限、到期兑付净值、收益分配情况等信息。
(2) 定期报告: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 之日起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如本理财计划成立不足 90 个工作日或剩余存续期不超过 90 个工作日的,管理人可不编制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
(3) 到期报告: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到期后 5 个工作日内披露,包括存续期限、到期兑付净值、收益分配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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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合同
运作信息披露. (1) 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周披露一次净值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个开放确认日后 2 个工作日内披露本理财计划净值。
(2) 定期报告: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 之日起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 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如本理财计划成立不足 90 个工作日或剩余存续期不超过 90 个工作日的,管理人可不编制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
(3) 到期报告: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到期后 5 个工作日内披露,包括存续期限、到期兑付净值、收益分配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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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合同
运作信息披露. (1) 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周披露一次净值。
(2) 定期报告: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 之日起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如本理财计划成立不足 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如本理财计划成立不足 90 个工作日或剩余存续期不超过 90 个工作日的,管理人可不编制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
(3) 到期报告: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到期后 5 个工作日内披露,包括存续期限、到期兑付净值、收益分配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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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合同
运作信息披露. (1) 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周披露一次净值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个开放确认日后 2 个工作日内披露本理财计划净值。
(2) 定期报告: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 之日起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 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如本理财计划成立不足 90 个工作日或剩余存续期不超过 90 个工作日的,管理人可不编制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个工作日的,管理人 可不编制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
(3) 到期报告: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到期后 5 个工作日内披露,包括存续期限、到期兑付净值、收益分配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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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理财合同
运作信息披露. (1) 理财计划净值: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成立后,每周披露一次净值。
(2) 定期报告:管理人应当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 之日起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90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如本理财计划成立不足 个工作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每年结束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理财计划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披露投资状况、投资表现、风险状况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计划投资的资产种类、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分析。 如本理财计划成立不足 90 个工作日或剩余存续期不超过 90 个工作日的,管理人可不编制当期的季度、半年和年度报告等运行报告。
(3) 到期报告:管理人应在理财计划到期后 5 个工作日内披露,包括存续期限、到期兑付净值、收益分配情况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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