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利息登记日. 按照上证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利息登记日. 本期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该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最后一期含本金)。
利息登记日. 2021年至2023年每年9月18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品种一: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4 年间每年的 9 月 19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 9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利息登记日. 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一,2022 年至 2025 年每年 1 月 19 日之 前的第 1 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若投资者 在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2022 年至 2023 年每年 1 月 19 日之前的第 1 个 交易日为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对于本期债券品种二,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 1 月 19 日之前的第 1 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品种二的上一 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 1 月 19 日之前的第 1 个交易日为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上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处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利息登记日. 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利息登记日. 2016 年 3 月 21 日。
利息登记日. 按照上交所和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
利息登记日.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按照上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9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人行使 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9 月 28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兑付日为 2026 年 9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9 月 2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的支付方式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