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滬港 / 深港投資內地 A 股市場的主要風險. (a) 不受投資者賠償基金保障 投資者須注意,香港的投資者賠償基金並不涵蓋滬港 / 深港通下的任何北向交易和南向交易。 香港的投資者賠償基金主要保障任何因持牌中介人或認可財務機構因為違責事項,例如無償債能力、破產或清盤、違反信托、虧空、欺詐或不當行為,而導致任何國籍的投資者因涉及香港交易所上市或買賣的產品而蒙受的金錢損失。就港股通南向交易而言,由於中國內地的證券商並非香港證監會的持牌人或注冊機構,亦不受到證監會的規管,因此投資者賠償基金將不涵蓋港股通南向交易。 就滬港 / 深港通北向交易而言,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投資者賠償基金僅涵蓋在認可股票市場(聯交所)及認可期貨市場(香港期交所)上買賣的產品。由於滬港 /深港通北向交易違責事項並不涉及聯交所和香港期交所上市或買賣的產品,因此一如買賣海外證券的投資者,投資者賠償基金亦不涵蓋滬港 / 深港通北向交易。 有關香港的投資者賠償基金的進一步資料,可參閱投資者賠償有限公司網站。至於有關香港的證監會持牌人或注冊機構的資料,則可到證監會網站的持牌人及注冊機構的紀錄冊查詢。 另一方面,根據《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管理辦法》,中國投資者保護基金的用途為「證券公司被撤銷、關閉和破產或被證監會實施行政接管、託管經營等強制性監管措施時,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對債權人予以償付」或「國務院批准的其他用途」。對於參與北向交易的香港投資者而言,由於他們是通過香港本地券商進行北向交易,該券商並非內地證券公司,因此中國內地投資者保護基金亦不涵蓋滬港 / 深港通北向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