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過去五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Clause in Contracts

過去五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A.高血壓症(指收縮壓 140mmHg 舒張壓 90mmHg 以上)、狹心症、心肌梗塞、心肌肥厚、心內膜炎、風濕性心臟病、先天 性心臟病、主動脈血管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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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保險契約, 保險要保書, 保險要保書

過去五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A.高血壓症(指收縮壓 140mmHg 舒張壓 90mmHg 以上)、狹心症、心肌梗塞、心肌肥厚、心內膜炎、風濕性心臟病、先天 性心臟病、主動脈血管瘤以上)、狹心症、心肌梗塞、心肌肥厚、心內膜炎、風濕性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主動脈血管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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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保險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