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件的修改. 2.4.1 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采购文件。 2.4.2 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补充文件对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2.4.3 修改的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2.4.4 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4.5 供应商收到补充文件后,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电子邮件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磋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2.4.6 供应商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2.4.7 对补充文件的澄清答复按2.3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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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的修改. 2.4.1 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采购文件。
2.4.2 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补充文件对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2.4.3 修改的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2.4.4 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4.5 供应商收到补充文件后,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电子邮件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磋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供应商收到补充文件后,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电子邮件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磋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2.4.6 供应商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2.4.7 对补充文件的澄清答复按2.3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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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的修改. 2.4.1 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采购文件2.5.1 在询价截止时间前,由于各种原因采购人可能以补充文件的形式修改完善采购文件。
2.4.2 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补充文件对供应商均有约束力2.5.2 补充文件作为采购文件组成部分,补充文件将以传真、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补充文件对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2.4.3 修改的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2.5.3 修改的内容影响询价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询价截止时间,使之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2.4.4 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2.5.4 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在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4.5 供应商收到补充文件后,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24小时内将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电子邮件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磋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2.5.5 供应商收到补充文件后,对补充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在 24 小时内将书面资料传真或送达至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文件发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明的邮箱(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文件为准),并与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确认。
2.4.6 2.5.6 供应商要求澄清的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日期。
2.4.7 对补充文件的澄清答复按2.3款规定2.5.7 对补充文件的澄清答复按 2.4 款规定。
2.5.8 当采购文件与补充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9 任何口头答复均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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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