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泓股份 样本条款

金瑞泓股份. 指 浙江金瑞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目标公司控股股东、立昂微 电控股子公司 丙方 2、立昂微电 指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系目标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B 轮投资方 指 省产业基金、衢州大花园、金瑞泓股份、金瑞泓关联方,即本 轮拟投资目标公司的各投资方 国投科转创投基金 指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系目标公司现有股东 绿发金瑞泓投资 指 衢州绿发金瑞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目标公司现有 股东 青海水电 指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系目标公司现有股东 衢州智慧 指 衢州市智慧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系目标公司现有股东 现有股东 指 金瑞泓股份、国投科转创投基金、绿色引导基金、绿发金瑞泓 投资、衢州智慧、青海水电 实际控制人 指 王敏文,系立昂微电、金瑞泓股份、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补充协议 指 本《补充协议》 各方 指 本补充协议所有签署方 丙方 指 丙方 1、丙方 2 合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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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托管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托管协议的变更程序 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托管协议,其内容不得与《基金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冲突。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质保期 1.商品质保期 / 年,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其他业务 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受理基金份额质押等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 认购费用 本理财产品无认购费。

  • 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000 号财通双冠大厦西楼)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更新编制日为2022年5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22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招标范围 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中所列项目下的货物及相关服务。( 详细技术规范及报价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 其他事宜 七、本协议签订后,三方应自觉遵守相关权利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 基金的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基金托管人以基金托管人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设资产托管专户,保管基金的银行存款。该账户的开设和管理由基金托管人承担。本基金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均需通过基金托管人的资产托管专户进行。 资产托管专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其他任何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银行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