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城集团暂停上市及恢复上市 样本条款

铜城集团暂停上市及恢复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07]59 号),铜城集团因 2004 年、2005 年、2006 年连续三年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决定铜城集团股票自 2007年5月 11 日起暂停上市。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08)第 01298 号),公司 2007 年实现盈利 30,428,442.37 元,铜城集团于 2008 年 5 月 8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递交了恢复上市的书面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已于 2008年5月 15 日正式受理铜城集团股票恢复上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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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标公告 4.2.2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

  • 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衡,并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实行。

  • 契約文件及效力 (一) 契約包括下列文件: 1. 招標文件及其變更或補充。

  •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2024至2025年度生产负载均衡设备维保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二。 投标金额:小于人民币35万元(含税)。投标金额包含投标人为提供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如税费等。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7000元。 中标方式:根据本采购书“评分标准”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总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相同的,投标价格较低者中标候选排序在先,价格也相同的,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 项目背景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结合全市灭火救援装备建设现状,进一步提升灭火救援装备保障能力,汇总相关支队采购需求,购置灭火救援器材装备。 本项目属于工业。

  • 主办券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記載要領 実施状況」は、第26条第2項から同条第11項まで、第26条の2及び第26条の3に規定した事項について、第26条第1項に基づき提出した確認書類で示された遵守の方法の実施状況をチェックするものであり、「実施」、「未実施」又は「該当なし」のいずれか一つを記載すること。「未実施」又は「該当なし」と記載した項目については、別葉にて理由も報告するこ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