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解除限售条件 样本条款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解除限售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公司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依据本计划向激励对 象进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解除限售条件. 1、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未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公司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意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依据激励计划解除限售: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对上述第(1)条规定情 形之一负有个人责任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其他情况导致上述第(1)条规 定情形之一发生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 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好的实现激励效果,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分年度、分业务板块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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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 侧袋账户中特定资产的处置变现和支付 特定资产以可出售、可转让、恢复交易等方式恢复流动性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将特定资产予以处置变现等方式,及时向侧袋账户份额持有人支付对应变现款项。 侧袋机制实施期间,无论侧袋账户资产是否全部完成变现,基金管理人都应当及时向侧袋账户全部份额持有人支付已变现部分对应的款项。若侧袋账户资产无法一次性完成处置变现,基金管理人在每次处置变现后均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发布临时公告。 侧袋账户资产全部完成变现并终止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披露专项审计意见。

  • 违约解除合同 18.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8.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第 14.1 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18.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8.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 交易对方介绍 1、 公司名称:山东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王卫中 3、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4、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 00000 号金融中心 X 栋楼 0、 成立日期:2021 年 2 月 9 日 6、 营业期限:2021 年 2 月 9 日至无固定期限 7、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会议及展览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创业空间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外包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 息安全软件开发;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山东人才集团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9、 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山东人才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免責聲明 主辦機構就展覽會訪客的入場有唯一及絕對酌情權(包括但不限於決定入場條件或程序)。參展商確認主辦機構未就參加展覽會的訪客人數及展覽會的成效作出任何承諾或保證,並且同意其將不會在此一方面針對主辦機構或者主辦機構的代理商或代表進行申索。

  •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 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均需护理者;

  • 协议生效 甲方通过乙方线下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且乙方盖柜面业务章后生效(为避免歧义,乙方相关业务人员在本协议的签字仅为乙方内部风险控制要求,并不作为协议成立的条件,下同)。 甲方通过乙方线上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可视柜台等)购买理财产品的,甲方点击确认同意本协议后生效。

  • 企业业绩 10 分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已完成的同类项目,每提供一份 得 2 分,满分 10 分。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同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附 件 附件一:承诺函 承诺函

  • 协议签署情况 哈尔滨市元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与北京易点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乙方,以下简称“易点租”)于 2016 年 10 月 30 日签署了《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信的原则,就个人小额消费信贷合作事项,经友好协商,签订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