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实业 样本条款

陕建实业. 陕建实业现持有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5月11日核发的《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000MA6TLAYR3U)。根据该营业执照,陕建实业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为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北大街000号,法定代表人为刘勐,注册资金为398,541.33万元,经营期限为2019年5月14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为:“工程项目投资(仅限自有资金);投资咨询;财务信息咨询;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广告制作与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陕西建工实业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陕建实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1 陕建控股 200,000.00 50.18% 2 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 198,5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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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 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工作範圍 與下列單位進行工作協調:

  •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 变更后项目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不同或相类似项目,由承包人按招标控 制价编制依据、编制方法计算综合单价,乘以投标总报价相对招标控制价下降幅度【即结算综合单价=按上述方式编制的综合单价×投标总报价(7111300元)/招标建安工程造价(8063721元)】编制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报发包人审核后确定。但确定的综合单价,人工、材料、机械按实际施工期台州信息价(正刊)的平均价(有温岭价的按温岭价,无温岭价的按台州价,温岭、台州均无价格的,按发包人签证价)。 10.4.2 变更估价程序

  • 工程及材料機具設備之檢(試)驗 廠商請款之審核簽證。

  • 四 この契約に関し、受注者(法人にあっては、その役員又は使用人を含む の刑法(明治40年法律第45号)第96条の6又は独占禁止法第89条第1項若しくは第95条第1項第1号に規定する刑が確定したとき。

  • 编制说明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除前述资格证明文件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