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期款 样本条款
首期款. 签订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与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甲方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甲方确认后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支付人民币 元整(¥ 元)(约占合同总金额的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保留付款比例)。
首期款. 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80%的预付款,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 30%的预付款保函;
首期款. 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 30%的款项。
首期款. 合同签订后,自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总价的30%(¥0.00);
首期款. 合同签订后,自收到发票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合同总价的30%;
首期款.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给中标人合同金额的20%。
首期款. 双方签订合同后,买方在收到卖方的如下单据,确认无误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 40%的款项,共计 72,000.00 美元。
首期款. 合同生效后,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与本阶段付款金额等值的正式发票以及乙方加盖单位公章的《付款申请》后三十(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百分之三十),即人民币¥1,728,000.00 元整(大写:壹佰柒拾贰 万捌仟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