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期 样本条款

验收期. 1.3.1 对于组件数量、外观、尺寸、标称功率有异议的,需在组件到目的地后 30 天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本单位。
验收期. 双方一致约定,首次验收不合格后,乙方应积极调整,补救,乙方可在首次验收不合格后 60 日内再向甲方申请复验,乙方不申请或复验超过 3 次(含 3 次)仍不合格或首次验收不合 格后 60 日内仍未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Related to 验收期

  • 验收要求 3.乙方团队人员清单

  • 验收标准 货物必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和要求视为合格:

  • 验收要求 1期 履约保证金 不收取

  • 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 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禁止性规定 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变更后的规定执行。

  • 参数性质栏目按招标文件有标注的“★”、“ ▲”号条款进行填写,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质疑联系人 郑瑜 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0-83544461 邮箱:xxxxx0@000.xxx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邮编:51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