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要求及说明. 17.1 中标人(或其代理/经销产品的生产厂商)在发货前应根据技术条件要求负责对产品的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质量合格证书。凡未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不得发运,在任何情况下都只有在规定的检验和试验全部合格后才能发运。
17.2 中标人将产品运送到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进行开箱验收,依据合同对照中标人提供的清单检查收到的数量、包装情况及运输和装卸中是否引起损坏和丢失。若招标人认为有必要进行抽样检验,将根据技术条件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抽样检验,中标人有权参加检验。如果检查或检验结果不满足合同要求以及有损坏、丢失,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更换,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安装调试完毕,使用正常后,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与投标人)组织验收。
验收要求及说明. 17.1 招标人有权对产品的制造过程进行监视和监督(简称监造),中标人应对此给予配合和支持,但监造人员不签署任何质量证明,招标人代表参加监造既不能解除中标人按合同规定承担的责任,也不替代到货后招标人对产品的检验。
17.2 招标人有权进行中间检验,但这并不因此减轻中标人所有应负的责任。
17.3 中标人在发货前应根据技术条件要求负责对产品的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质量合格证书。凡未经检验和试验合格的产品不得发运,在任何情况下都只有在规定的检验和试验全部合格后才能发运。
17.4 中标人将产品运送到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进行开箱验收,依据合同对照中标人提供的清单检查收到的数量、包装情况及运输和装卸中是否引起损坏和丢失。若招标人认为有必要进行抽样检验,将根据技术条件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抽样检验,中标人有权参加检验。如果检查或检验结果不满足合同要求以及有损坏、丢失,中标人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更换,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正常后,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与投标人)组织验收。
17.5 中标人应派技术专家到现场对产品的安装调试工作进行指导并对招标人安排的操作、维护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验收要求及说明. 17.1 中标人将产品运送到招标人指定的交货地点后,在安装及调试完成后,出具软件各项功能模块测试报告。中标人需提供软件安装的介质(如果有)、说明书资料、加密设备(如果有)、授权号和软件测试报告交付招标人。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正常后,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与投标人)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