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投标文件初审. 18.1 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8.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 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18.3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 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内容及相关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 本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5 条带*部分的文件、资料不全或无效的;
B、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C、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D、 投标内容及相关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售后服务承诺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E、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
F、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G、 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H、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I、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J、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有权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明确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投标无效且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 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8.4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 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87 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8.5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 明。
投标文件初审. 资格检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具体评审因素见《资格性检查表》。
投标文件初审. 序号 资格性审查
投标文件初审. 24.1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代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照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资格,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资格性审查结论表。通过资格审查不足 3 家的,不再进行评标,宣布废标。
投标文件初审. 18.1 投标文件初审包括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8.2 资格性检查: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供应商投标资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如果投标人投标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6.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照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初审. 评标委员会应当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定并有权拒绝无效的和存在实质性偏离的投标文件,具体程序为:
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招标人有权视情况拒绝其投标。
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招标人有权视情况将其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初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符合性检查。
投标文件初审. 17.1 初审为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包括: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签署、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是否在采购预算和最高限价范围内、是否响应“*”或“★”关键条款、是否满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等。
17.2 投标人的投标或投标文件若出现下列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 投标有效期不足;
2) 投标人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不适用);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4)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5)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6) 招标文件中标注“*”或“★”的为关键条款,对关键条款的任何负偏离或不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
7)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8)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向评标委员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9)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7.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7.4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7.5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本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7.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7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同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核心产品详见投标资料表第 12 条规定。
投标文件初审. 17.1 资格性检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包括:是否提供资格证 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