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化工与陈坤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样本条款

龙星化工与陈坤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一)协议主体与签订时间 甲方: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乙方:陈坤 签订时间:2015 年 6 月 5 日

Related to 龙星化工与陈坤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 補償内容 ①保険金をお支払いする主な場合

  •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内容 协议分保合同是全险种再保险比例分保合同,本公司按约定的比例向人保香港分出保费,人保香港按约定的比例向本公司摊回分保费用与摊回赔款。

  •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降低公司相关债权的管理成本和催收成本,降低公司的应收账款,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交易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最终以公司年度披露的审计报告为准。

  •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进行开标(供应商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黑龙江智慧政采云平台”参加远程开标)。请供应商使用投标客户端严格按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开标。

  •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乐市北京路支行

  • 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 基金资金账户的开立和使用,限于满足开展本基金业务的需要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不得假借本基金的名义开立任何其他银行账户;亦不得使用基金的任何账户进行本基金业务以外的活动。

  • 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水务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