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学徒培养协议
(企业与学徒)
甲方(企业):
乙方(学徒): 身份证号:
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66号)文件精神,根据《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清远市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培训目标
培养学徒快速成为甲方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取得中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加快甲方后备技能人才的培养,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培训工种和培训期限
培训工种:
培训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三、培训内容
乙方所在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等,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育。(各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增加培训内容,可另附培训计划)
四、培训方式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由甲方和合作培训机构共同承担培训任务。
甲方培养主要通过导师带徒方式,合作培训机构培养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培训方式。培训过程采用“互联网+”、职业培训包、
等培训模式。(各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确定具体培训方式)
五、培训质量考核标准
乙方培训期满,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结业(毕业)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眼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毕业证书)。
培训过程中,甲方针对培训内容采用
等方式对乙方进行课程学习及岗位实践评价。(各企业可根据企业实际附具体评价标准)
六、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与合作培训机构共同确定学徒培训计划,并向乙方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期限和质量考核标准等内容。
2.甲方负责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乙方的企业导师,安排培养任务,帮助乙方逐步掌握并不断提升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使之能够达到职业技能标准和岗位要求,具备从事相应技能岗位工作的能力。
3.甲方依据企业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对乙方在企业培训期间的安全、学习等实施管理及考核评价。
4.甲方负责支付乙方培训费用。
5.在协议执行期间,甲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资。
七、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在培训期间认真接受甲方和合作培训机构的培训,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如因违章违纪造成财产损害、人身伤害,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在培训期间有义务接受企业和培训机构的管理、考核与评价。培训期限内,乙方应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学习各项知识、技能,不断提高自身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完成培训学习任务,达到培训相关要求。
3.乙方在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工艺流程等,因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导致的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4.培训期限内,如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被中止培训或未达到培训要求,乙方应承担 费用,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承担
责任。
八、附则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劳动争议两解部门申请调解。
2.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
4.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为凭。
其他事项:(各企业可根据企业生产和学徒工作生活实际约定其他事项)
甲方(xx): 乙方(签字):
签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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