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CG2022-001 合同编号:
项目委托招标代理协议
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CG2022-001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受托人(乙方):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签订日期 :二〇二二年 月 日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乙方: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办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委托给乙方组织实施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项目
3.项目内容:服务期限范围内的增城区公交线路和运力的营运服务;(具体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4.预算金额:19738 万元/年(其中:包组 1:8471.55 万元/年,包组 2:
4869.36 万元/年,包组 3:6397.09 万元/年)
6.采购数量及单位:1 项
7. 采购时限(项目招标时间):委托期限至本次采购活动结束止。
第二条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需要,按规定组织采购需求论证并办理公示;
2.编制、发售、解释招标文件;
3.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信息公告;
4.供应商资格审查(公开招标时采用);
5.制定评审方法、步骤、标准;
6.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谈判、询价小组);
7.落实评审地点,主持评审活动,并做好评审记录;
8.组织评审工作;
9.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及有关部门;
10.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2.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存档;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指定一名采购人代表,代表甲方与乙方处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采购人需求书,包括详细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
3.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予以审核并签字确认。
4.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品牌,不得提出含有倾向性、限制性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要求。
5.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可派两名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方法的确定、评审过程和结果。
6.甲方有权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
7.甲方有权对乙方组织的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8.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9. 甲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为甲方提出科学的采购方案。
3.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甲方确认。
4.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乙方可以依据需要或根据规定,就招标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乙方应当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
7.乙方应依法及时答复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乙方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进行处理,应当公告或书面告知所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乙方应保障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知情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因不符合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而被排除在外时,乙方应在评标报告中以书面形式解释其排除的具体原因。投标供应商未能中标,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其原因。
9.乙方应在招标文件和中标(成交)通知书中告知供应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相关政策。
10.乙方应当保守采购活动中的商业秘密。
11.乙方可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12.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第五条 项目中标承包商确定程序
A、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B、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采购人确定采用以上 A (选择A 或B)款定标程序。第六条 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采购法和合同法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作出变更的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了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等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取消的,应签订补充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 有关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乙方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 号)第十五条的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费用,并在采购文件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布本项目收费情况(包括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等)。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采购人与中标承包商签订《合同》之日止。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乙方:广州市市政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437 号 38 楼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建行东环支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44001491201050477825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