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合同
编
号:
采 购 合 同
征集人(甲方):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
成交供应商(乙方):定宇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❹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服务框架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滨江路慢行系统完善项且评估咨询服务工作。
二、工作时间:乙方自签订本合同起_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因特殊原因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完
成的,乙方书面向甲方说明情况并经甲方核实确认后,工作时间可适当延后。
三、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的国家或行业合格标准要求。
四、评估服务费:本合同咨询评估费总额(含税价)为人民币 (大写)叁万柒xxx捌拾xx整 (小写¥37986元)。本合同咨询服务费已调研费、评估费、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专家评估费及2次 (含)以内的经甲方审核通过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正式成果调整费用(正式成果调整超过2 次且需额外增加费用的,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商定),除本合同约定费用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五、服务费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执行《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服务框架协议》
约定。
六、权利和义务:执行《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服务框架协议》约定。七、双方约定:执行《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服务框架协议》约定。 八、服务评价:框架协议将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九、违约责任:执行《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服务框架协议》约定。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执行《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服务框架协议》约定。
十一、诉讼:执行《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咨询服务框架协议》约定。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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