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开要约的规定,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 FIBOGroup,Ltd(以下简称“公司”)向所有相关人士和法律团体提出缔结如下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接受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个人或法律团体均称为 “代理人”。
代理协议№
根据本公开要约的规定,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 FIBOGroup,Ltd(以下简称“公司”)向所有相关人士和法律团体提出缔结如下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接受本协议规定的任何个人或法律团体均称为 “代理人”。
1.协议主题
1.1. 代理人承诺,为促进委托人的业务并扩大委托人的客户群,以自己的名义,由委托人承担费用,根据委托人的指示行事并取得报酬。
2.代理人的活动范围
2.1. 在本协议项下,代理人应开展下列活动:
− 为委托人的利益进行广告宣传;
− 开展各种活动,为委托人寻找潜在客户;
− 告知潜在客户—委托人的活动范围和提供的服务、委托人的竞争优势以及协议的其他条款和条件;
− 让潜在客户注意有关委托人公司的所有必要信息,包括委托人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及提供服务的一般和特殊规定;
− 使潜在客户熟悉委托人的官方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参阅网站上的文件和
信息,对这些信息进行评论并加以解释等;
− 找潜在客户进行必要的咨询,并进行委托人直接授权的其他合法行动,以有助于日后委托人和客户达成协议以及建立持久的关系。
2.2.代理人应严格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行事。
2.3.由代理人吸引的自然人和法律实体(本协议中被称为“客户”),应按照委托人的要求,签订协议,并签署所有必要文件。
2.4.与所有其他协议一样,上述协议应直接在委托人和客户之间签订。
商业公司 FIBOGroup,Ltd由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FSC)授权和管理(执照编号:SIBA/L/10/1063)。
注 册 办 公 地 点 :2nd-Flor,O’NealMarketingA sociatesBuildingWickham’sCayI,P.O.Box3174,RoadTown,TortolaVG 10, BritishVirginIslands。
2.5.应当履行本协议项下所承担的义务,但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
− 无权代表委托人行事(代表委托人进行谈判并签署任何文件,将他/她本人作为委托人公司的代表机构或任何其他部门以及委托人公司的雇员、获授权人等);
− 无权认可委托人与客户直接订立的协议及其他法律条款;
− 无权代表委托人签订协议及附加协议;
− 无权代表委托人在委托人与客户的直接关系中接受客户的资金,其中包括佣金、费用、分期付款或利息;
− 在特殊情况下,与委托人达成初步书面协调后,作为单独可选服务,代理人可以安排将借贷资金存入委托人的客户的交易账户。在此情况下,代理人有义务向接收该等服务的人提供信息,该信息说明此类服务是由代理人单独提供的,委托人的公司与此完全无关,并且代理人对向客户提供的该等负全部责任, 不得因提供该服务向委托人收取费用;
− 无权在未经委托人许可的情况下缔结下级代理协议(如果委托人给予代理人缔结下级代理协议的许可,代理人应对下级代理人的行为负责);
− 无权注册和/或使用其中包含缩写词“fibo”的域名,例如:fibogroup、fiboforex、fibo-forex、 etc;
− 无权就现有公司的名称的任何音译(全部或部分),注册组织和/或使用委托人公司名称;
− 无权背离委托人的指示。
2.6.如果代理人在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需要使用广告和/或促销材料,代理人应接受委托人的所有促
销材料及其它材料,包括代理名片。
2.7.如果委托人认为有必要签订协议,可以酌情决定要求代理人联系客户,以获取某些其他信息。此类信息可以通过双方之间初步达成一致的下列任一种方法提供,这些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邮寄、将扫描件发送到委托人的电子邮件地址及与委托人商定的任何其他方法。客户信息应包含所有法定数据, 其中包括客户的护照详细信息、银行详细信息、当前住址、电话号码和客户的其他联系方式,以及客户签名的样本和委托人认为必需的任何其他相关信息。代理人应负责委托人要求的客户信息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2.8.代理人应以代理佣金的金额提供保付,在委托人与客户的交易中,如果客户未能履行义务,则将保
付金支付给委托人。对因保付引起的对代理人的额外补偿,不在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中规定。
2.9.代理人无权使用委托人客户(潜在客户)的个人资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终止的情况下,委托人根据优先条款和条件,继续与通过代理人获得的客户合作。
3.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3.1.委托人的权利
3.1.1.委托人对代理人进行的、与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代理职责和权限有关的活动有控制权。
3.1.2.委托人应有权向代理人发出与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有关的、具有约束力的指示。
3.1.3.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委托人有权索要并获得代理人的详细报告,该报告详述代理人为执行本协议而履行其义务的情况。
3.1.4.委托人有权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与任何其他人签订代理协议,而不受任何限制。
3.1.5.委托人有权在任何地方、在任何区域内、无任何限制地单独开展与代理人的活动类似的活动。
3.1.6.委托人可以要求代理人根据对委托人最有利的规定,认真、按时地履行本协议的所有规定。
3.1.7.委托人有权酌情处理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代理人获得的所有信息。
3.1.8.委托人有权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内向代理人索取准确详细的报告。
3.1.9.委托人有权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向代理人提供信息支持和其他协助,其中包括在委托人官网上的介绍
和其他可访问的信息来源。
3.1.10.委托人有权以适当的方式建立客户关系,包括拒绝开立账户,接受订单,在与客户缔结的协议范围
x关闭账户,以及在提前通知代理人的情况下更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
3.1.1.如果代理人的行为违背委托人的利益,对委托人的商业形象、名声或商誉造成损害,委托人有权单方面拒绝履行本协议,并且不向代理人支付任何款项和补偿。
3.1.12.如果委托人发现代理人佣金的计算有误,委托人可以重新计算代理人佣金的金额。
3.1.13.如果公司通过电子邮箱或个人中心收到客户请求,关于把客户账户(个人中心)从某代理名单删除或把他挂到(转到)别的在公司注册的代理名下(被吸引的客户名单)的请求, 公司有权利 10个工作日之内按自己的意愿执行或拒绝这样的请求。如果公司执行这样的请求,代理从委托人执行请求之日起将被取消从本客户做的交易上领取返佣的权利。
3.1.14.公司有其他合同条款和现行法律规定的权利。
3.2.公司的义务
3.2.1.公司有义务以自己方便的方式,通知代理人与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有关的、有约束力的指示。
3.2.2.公司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支付应付给代理人的佣金,但本协议第 3.1.1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3.2.3.公司有义务认可代理人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完成的文件及其它事宜。
3.2.4.公司有义务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现行法律承担其他义务。
4.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4.1.代理人的权利
4.1.1.代理人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从委托人处获得佣金。
4.1.2.代理人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本协议的任何附加协议,对经双方书面约定的、与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有关的代理人费用,获得补偿。
4.1.3.代理人有权就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代理人义务获得必要的指示和咨询。
4.1.4.代理人享有本协议和现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4.2.代理人的义务
4.2.1.代理商有义务开展旨在为委托人寻找潜在客户的广告活动,通知潜在客户委托人提供的服务,提供必要的咨询(例如,填写必要的文件, 等等),让他们熟悉委托人网站(xxx.xxxxxxxxx.xxx,www.fibo- xxxxx.xx等),并执行由委托人批准的、有助于委托人和客户达成协议的其他法律行为。严禁代理商在广告系统(G ogleAdwords等)、横幅广告、网络目录等中插入如 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的公司主页(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链接。不论是当前还是将来都严禁代理商使用重定 向和其它形式强行将用户定向到委托人的公司主页。
4.2.2.代理人有义务严格按照本协议和委托人的指示开展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活动。
4.2.3.代理人有义务应委托人的要求,并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向委托人提供与代理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活动有关的详细报告。
4.2.4.代理人有义务不开展可能导致委托人对第三方(不是委托人的客户)义务的任何的活动。
4.2.5.代理人有义务在必要时接受客户签署的文件,检查是否已准确填写、文件所载的与客户有关的信息
(包括签名)是否与客户文件的原件相符。
4.2.6.代理商有义务同意在本协议规定下,在委托人挂名但不到场的活动中使用委托公司所有广告和其它材料,这些材料可能为委托人的机构名称、标识或公司介绍,其中还包括代理名片。
4.2.7.代理人有义务真诚地独家代表委托人行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违反本协议对代理人施加的义务。
4.2.8.在本协议的规定下,代理人有义务应客户(潜在客户)的要求,使他们熟悉与委托人间的权力和义务。
4.2.9.代理人应承担本协议和现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5.代理人的佣金
5.1. 代理人佣金是根据本协议附录 1中规定的条款和程序,根据代理人所获客户的交易额(总额)计算的金额。佣金由委托人在下文第 5.4段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委托人不承担扣除和/或缴纳税款义务,但会根据适用于代理人的法律进行调整。
5.2.代理人佣金的计算期是一个交易日1。
5.3.代理人佣金应包括并涵盖与履行代理人义务有关的所有费用。
5.4.代理人佣金将在交易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下午五点前打入代理人账户。此后,代理人有权处理所收
到的佣金2。
5.5.如果截至记入日 23:59:59,代理人未对记入其账户的佣金金额提出书面异议,则佣金的计算(和记入)
的金额视为由双方最终商定,不得进行任何变更,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
5.6.委托人没有义务承担与代理人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交通、通信费用或任何其他费用。
6.代理人的报告
6.1. 委托人有权在必要时,向代理人索要关于代理人在本协议项下的活动报告。委托人可以要求代理人以委托人认为方便的任何方式(信函、通过互联网发送电子邮件等)提交报告。
6.2.代理人的报告应以书面形式完成,并包含委托人感兴趣的、关于代理人在本合同项下活动的、准确而全面的信息。
6.3.代理人应在不晚于收到报告要求的 10(十)个自然日内将报告提交给委托人。代理人应按照委托人指定的方式向委托人提交报告。
6.4.代理人的报告应包括委托人所需要的与本合同项下的规定直接相关的文件。
1 交易日为每周星期一 0: 0:01AM 至星期五 23:59:59PM (委托人服务器时间)。
2 委托人服务器时间。
6.5.如果委托人对代理人的报告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后的 10(十)个自然日内通知代理人,否则视为委托人认可报告。
7.不可抗力情况
7.1. 如果不以双方意志为转移的、无法预见和防止的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使本合同项下义务无法履行的法令的颁布,任何一方对上述情况引起的延迟履行、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不负责任。
7.2.由相关主管当局出具的证明应足以证实不可抗力的情况及其持续时间。
7.3.如果一方由于本协议 7.1条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况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该方应在本协议的合理期限,但不迟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 30(三十)个自然日内,向另一方提供 7.2条中规定的证明来确认其不能履行相关义务。
7.4.如果不可抗力情况持续 3(三 )个月,且没有终止的迹象,则任一方均可在本协议预期终止日前的 30 (三十)个自然日内向另一方发出终止本协议的通知。
8.保密性条款
8.1.本协议及其附加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会议记录等)应被视为机密文件,不得披露。公司给代理发的所有通信仅为代理使用。谨此代理担负义务不泄露任何信息给第三方关于委托人给代理的信息。
8.2.双方特此承诺,对其或其雇员在执行本协议及其附属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包括与客户相关的信息,严格保密。
8.3.对于机密信息,只有在现行法律规定可以披露的情况下方可披露。
9.适用法律和管辖权
9.1. 本协议受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管辖和解释。代理人无论出于任何目的都无权援引任何不属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限制。
9.2.因本协议的履行或因本协议的解释而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
则通过本协议第 9.3条规定的程序解决。
9.3.在不妨碍本协议第 9.2条规定的情况下,争议必须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管辖或由委托人专门指定的其他管辖区的管辖法院审理。在不妨碍本协议第 9.1条规定的情况下,委托人保留随时酌情决定宣布不适用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应单方面酌情确定适用法律。
10.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0.1. 委托人保留随时酌情决定对本协议作出任何修改的权利。
10.2.本协议可由任一方终止,前提是该方在预计协议终止日前 15(十五)个自然日通知另一方。
10.3.如果代理人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本协议可在委托人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基于本条规定的事实,向代理人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账户发送“协议终止”的电子邮件通知的 24 (二十四)小时后,即视为本协
议终止。在本协议项下,不论代理人是否收到并阅读了通知,都不影响终止协议的效力。
10.4.如果代理人连续 2(两)个月一直都未能以适当方式争取到在委托人处开立账户的客户,或者由代 理人介绍的全部客户至少连续三(3)个月都没有做一笔交易,则本协议可以在委托人的单方面要求下终止。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按照第 10.3条的规定终止。
10.5.从本协议终止时起,代理人即丧失获得佣金的所有权利,但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继续有效,第 3.1.1
条规定的情况除外。
11.特别条款
1.1.委托人特此表示,在代理人已征得委托人同意并已收到委托人的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委托人不关心但也不反对代理人向其吸引的委托人客户提供超出本协议范围的、额外的服务的活动。上述活动应由代理人自行承担风险、费用和责任,并且仅以代理人自己的名义进行。该服务协议的所有形式和条件应由代理人独立制定,而不必请示委托人。本条规定所述活动产生的收入应一直作为代理人的收 入。当向委托人的客户提供服务时,代理人有义务告知客户,服务是由代理人提供的,而且委托人与代理人的上述活动无关。为避免疑义:代理人应在任何条件下,均以代理人自身的名义行事,而不得以委托人的名义行事。进入以委托人名义的任何关系,视为对本协议的最公然违反,并将导致本合同立即终止,且代理人没有机会获得任何款项和补偿。
12.结束条款
12.1. 代理人在此确认,对委托人的活动类型以、本协议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与本规定有关的潜在风险具有
充分认识。
12.2.代理人通过履行本协议获得的信息以及对任何信息的所有权利,均视为归委托人所有。代理人无权为自己的目的和未经委托人许可的第三方使用上述信息(包括客户信息)。
12.3.双方同意,直接排除现行法律自由裁量规则中所包含的委托人的任何义务。
12.4.由代理人从委托人那里获得的、委托人出资而由代理人购买的、代理人以其它方式为履行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而获得的委托人财产出现意外损失的风险,由代理人承担。
12.5.在任何情况下,委托人均不得被视为本协议第 5.1条规定的代理人的税务代理。
12.6.公司应自代理人签认了本合同时起,委托人在代理的个人中心建立代理人活动记录的自动化电子数
据库(以下简称“代理人账户”),其中包括双方合作和计算代理人佣金的所有必要信息。
12.6.1.双方同意,在代理人的账户形成后,双方之间的所有正式通信,除以本协议直接要求的另外书面
形式(简单的书面形式)进行外,均应电子文件的形式、通过代理人账户的相关服务进行。
12.6.2.访问代理人帐户应使用代理人按代理协议收到的登录名和密码进行。双方应考虑:代理人账户的安全系统符合安全规定和严格识别的所有要求,以及代理人接受使用代理账户的一切风险。为了加强安全,代理人应随时更改访问代理帐户的密码。代理人承担使用按代理协议收到的登录名和密码登录执行操作的全部责任。
12.7.双方同意本条约的主要语言为英文。为了客户方便,本公司可将英文协议翻译成任何其它语言,不过译本对英文版本来说是次要的。若译本有抵触或不相符之处,则以英语版本为准。
编号
代理姓名:代理签名:签约日期:
代表公司签名:
姓名:Xxxxxxx Xxxxxx Xxxxx
职位:董事
附录 1代理协议№
代理人佣金的计算
x附录在不妨碍本协议第 5条规定的情况下,确定根据代理人在本协议条款及条件项下提供的服务,计算应向代理人支付的佣金和结算的程序和要素。
1.1.佣金金额根据代理人在本协议第 5.2条规定的计算期间内所吸引的客户的实际总交易量确定。
1.2.佣金以美元计算,并以美元支付给代理人。佣金的结算应通过计入在本协议第 5.4条规定的期间内开立的代理人账户来实现。
1.3.委托人向代理人提供如下几种佣金方案,可由代理人选择。
1.3.1.伙伴关系方案"IBPip":
自第一个客户出现在被吸引的客户群中以来的时间 | ≤ 3个月 | >3个月 | ||||
总计算交易量的起点金额*被吸引客户*在一个日历月内 所有账户上的交易金额(手数) | 任何数量 | 3 0 | 2 0* | 5 0* | >5 0* | |
每1手的货币对 和贵金属的代理人佣金 * | 基于MT4Fixed,点 | 1 | 0.6 | 0.8 | 1 | 1.2 |
基 于 MT4NDDNoCommision/ MT4Cent,即差价百分比 | 30% | 26% | 28% | 30% | 32% | |
25% | 15% | 20% | 25% | 30% | ||
(酬金比率) | 基于MT4NDD/MT5NDD,即向 | |||||
客户收取佣金的百分比 |
*计算交易量指标专门用于确定伙伴关系酬金比率,并按以下方式计算:在 MT4Fixed/MT4Cent账户的 1手实际交易量 =1手计算交易量 ;
在 MT4NDD/MT4NDDNoCommision/cTraderNDD/MT5NDD账户的 1手实际交易量 =0.2手计算交易量 。按照差价合约的 1手实际交易量 =0.5手计算交易量 ;
按照差价合约加密货币的 1手实际交易量 =0.01手计算交易量 ;
*在相应栏中的代理佣金比率仅适用于超过总计算交易量上一个起点金额的交易量。
*1手—— 1 0个基础货币单位的完整(平仓)交易。
代理人佣金为 1手 CFD(差价合约)3美元,加密货币 CFD的佣金为点差的 15%,cTrader上代理人的佣金为向客户收取佣金数的 15%。
我选择此佣金计算方案
1.3.2.伙伴关系方案"IBPercent":
自第一个客户出现在被吸引的客户群中以来的时间 | ≤ 3个月 | >3个月 | ||||
总计算交易量的起点金额*被吸引客户*在一个日历月内 所有账户上的交易金额(手数) | 任何数量 | 3 0 | 2 0* | 5 0* | >5 0* | |
每1手的货币对 | 基 于 MT4Fixed/MT4NDDNo Commision/MT4Cent,即差价 | 30% | 26% | 28% | 30% | 32% |
和贵金属的代 理人佣金 * (酬金比率) | 百分比 | |||||
基于MT4NDD/MT5NDD,即向客户收取佣金的百分比 | 25% | 15% | 20% | 25% | 30% |
*计算交易量指标专门用于确定伙伴关系酬金比率,并按以下方式计算:在 MT4Fixed/MT4Cent账户的 1手实际交易量 =1手计算交易量 ;
在 MT4NDD/MT4NDDNoCommision/cTraderNDD/MT5NDD账户的 1手实际交易量=0.2手计算交易量 。按照差价合约的 1手实际交易量 =0.5手计算交易量 ;
按照差价合约加密货币的 1手实际交易量 =0.01手计算交易量 ;
*在相应栏中的代理佣金比率仅适用于超过总计算交易量上一个起点金额的交易量。
*1手—— 1 0个基础货币单位的完整(平仓)交易。
代理人佣金为 1手 CFD(差价合约)3美元,加密货币 CFD的佣金为点差的 15%,cTrader上代理人的佣金为向客户收取佣金数的 15%。
我选择此佣金计算方案
1.4.代理人同意,完全由委托人单独进行佣金的计算。代理人关于佣金计算的准确性(正确性)的索赔,
仅在本协议第 5.6条规定的条件下被接受。代理人逾期提出的索赔要求将不会被受理。
1.5. 只有代理人根据本附录第 1.3条的表格(通过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正式代表签字)选择了佣金计算方案
的情况下,本文件才有效。
1.6. 本附录是本协议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不得与本协议的规定分开考虑和解释。本协议的规定被视为
具有最高优先级,因而优先于本附录的规定。
编号
代理姓名:代理签名:签约日期:
代表公司签名:
姓名:Xxxxxxx Xxxxxx Xxxxx
职位: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