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公告日期,母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約58.96%的已發行股本。由於北京機場餐飲發展為母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因此北京機場餐飲發展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 。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二零二一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根據上市規則第14A.54條,由於二零二一年餐飲 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對二零一七年餐飲業務租賃合同(經二零二零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修訂)的條款構成重大修訂,故本公司將須再次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的相關規 定。...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公告
持續關連交易
茲提述(i)二零一七年公告;(ii)二零二零年餐飲業務租賃補充公告;(iii)二零二零年內幕消息公告;及(iv)二零二一年內幕消息公告。
誠如二零一七年公告所披露,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本公司與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餐飲發展同意向本公司租賃位於xxxxxxxxxxx、xxxxxxxxxxx內的指定餐飲資源提供運營及管理服務,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期三年。誠如二零二零年餐飲業務租賃補充公告所披露,於二零二零年七月三日,根據二零二零年內幕消息公告所披露的租金減免政策,本公司與北京機場餐飲發展訂立二零二零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以修訂二零一七年餐飲業務租賃合同的若干條款,降低北京機場餐飲發展於二零二零年二月一日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期間應向本公司支付的月保底租金。
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根據二零一七年餐飲業務租賃合同相關條款及二零二一年內幕消息公告所披露的業務費用減免政策,本公司與北京機場餐飲發展訂立二零二一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據此,北京機場餐飲發展根據二零一七年餐飲業務租賃合同(經二零二零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修訂)於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應向本公司支付的保底租金將得以進一步降低。
於本公告日期,母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約58.96%的已發行股本。由於北京機場餐飲發展為母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因此北京機場餐飲發展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二零二一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根據上市規則第14A.54條,由於二零二一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對二零一七年餐飲業務租賃合同(經二零二零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修訂)的條款構成重大修訂,故本公司將須再次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的相關規定。
由於二零二一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 14.07條)高於0.1%但低於5%,故該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年度審核、申報及公告的規定,但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茲提述(i)二零一七年公告;(ii)二零二零年餐飲業務租賃補充公告;(iii)二零二零年內幕消息公告;及 (iv)二零二一年內幕消息公告。
誠如二零一七年公告所披露,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本公司與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餐飲發展同意向本公司租賃位於xxxxxxxxxxx、xxxxxxxxxxx內的指定餐飲資源提供運營及管理服務,自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期三年。誠如二零二零年餐飲業務租賃補充公告所披露,於二零二零年七月三日,根據二零二零年內幕消息公告所披露的租金減免政策,本公司與北京機場餐飲發展訂立二零二零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以修訂二零一七年餐飲業務租賃合同的若干條款,降低北京機場餐飲發展於二零二零年二月一日至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期間應向本公司支付的月保底租金。
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根據二零一七年餐飲業務租賃合同相關條款及二零二一年內幕消息公告所披露的業務費用減免政策,本公司與北京機場餐飲發展訂立二零二一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據此,北京機場餐飲發展根據二零一七年餐飲業務租賃合同(經二零二零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修訂)於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應向本公司支付的保底租金將得以進一步降低。
下文載列二零二一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的主要條款﹕
二零二一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的主要條款
日期
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
訂約方
(a) 本公司;及
(b) 北京機場餐飲發展。
(i) 根據因新冠肺炎疫情而進行的減免調整保底租金
鑒於新冠肺炎疫情繼續蔓延並造成持續影響,根據二零一七年餐飲業務租賃合同相關條款及業務費用減免政策,北京機場餐飲發展應(i)於二零二零年二月至二零二零年四月期間減免非國有大型企業及國有企業餐飲商戶應付的運營費用;(ii)於二零二
零年五月至二零二零年七月期間減免非國際區域餐飲商戶應付的運營費用;及(iii)於二零二零年五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期間減免國際隔離區域餐飲商戶應付的運營費用。因此,本公司同意下調北京機場餐飲發展應付的相應月保底租金。於二零二零年上述期間每月獲同意下調的保底租金金額應按下列方式計算:
北京機場餐飲發展於二零二零年各月減免北京首都機場餐飲商戶租金金額
北京首都機場餐飲租賃業務二零一九年總體租金月均值
x 北京機場餐飲發展於二零二零年各月應付本公司的保底租金(附註)
附註:北京機場餐飲發展於二零二零年各月應付本公司的保底租金為: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北京機場餐飲發展應付本公司的保底租金預估總額除以12(個月)。
(ii) 根據因大興機場分流而進行的減免調整保底租金
鑒於大興機場分流對北京首都機場旅客吞吐量造成影響,故本公司根據二零一七年餐飲業務租賃合同相關條款及業務費用減免政策同意根據因大興機場轉場分流而減少的國內旅客吞吐量數據,調減北京機場餐飲發展就二零二零年一月非國際區域及國際區域租賃資源,以及二零二零年八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非國際區域租賃資源應付的月保底租金預估值。
尤其是,依據(i)xxxxxxxxxxxxx旅客吞吐量分流數據,與(ii)北京首都機場二零二零年當月國內旅客吞吐量與二零一九年相應月份的同比降幅,應下調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保底租金預估值月均值。相關區域應付的月保底租金為按下列方式調減後的金額:
(1) 於二零二零年一月的月保底租金調減金額=國際區域及非國際區域的二零二零年保底租金預估值月均值x二零二零年一月份的國內旅客吞吐量同比降幅;
(2) 於二零二零年八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期間的月保底租金調減金額=非國際區域二零二零年保底租金預估值月均值x二零二零年相應月份的國內旅客吞吐量同比降幅。
根據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可得的資料,有關新冠肺炎疫情及大興機場分流影響導致的兩項減免,預期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北京機場餐飲發展應向本公司支付的保底租金總額將減少約人民幣9,230,000元。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二零一七年餐飲業務租賃合同(經二零二零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修訂)的其他條款維持不變。有關二零一七年餐飲業務租賃合同(經二零二零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修訂)的重大條款,請參閱二零一七年公告及二零二零年餐飲業務租賃補充公告。
由於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北京機場餐飲發展應向本公司支付的保底租金總額根據二零二一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而降低,故二零一七年餐飲業務租賃合同(經二零二零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修訂)項下擬進行的持續關連交易的原定年度上限仍與二零一七年公告所披露者相同。
訂立二零二一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的理由和裨益
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及大興機場轉場分流的持續影響,經計及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及有關北京首都機場旅客吞吐量及餐飲業務運營的恢復情況,本公司及北京機場餐飲發展一致同意根據二零一七年餐飲業務租賃合同(經二零二零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修訂)調整北京機場餐飲發展應付本公司的保底租金金額並訂立二零二一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
x公司主要負責運營北京首都機場。
母公司主要負責為中外航空企業提供地面保障服務,包括供應水、電、蒸汽及能源、機場管理服務及櫃檯服務。
北京機場餐飲發展主要負責餐廳及其他餐飲業務。
據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於本公告日期,北京機場餐飲發展為母公司的全資子公司,而母公司的最終實益擁有人為中國民用航空局(其為由中國交通運輸部管理的國家部門)。
二零二一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已獲董事會批准。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與母公司或北京機場餐飲發展各自之間的董事並無重疊。若干執行及非執行董事僅同時擔任母公司的總經理及副總經理,而本公司與北京機場餐飲發展的高級管理層並無重疊。此外,概無董事在二零二一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中擁有任何重大個人權益,因此,概無董事在董事會會議上就批准二零二一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放棄表決權。
上市規則的涵義
於本公告日期,母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約58.96%的已發行股本。
由於北京機場餐飲發展為母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因此北京機場餐飲發展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二零二一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
根據上市規則第14A.54條,由於二零二一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對二零一七年餐飲業務租賃合同(經二零二零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修訂)的條款構成重大修訂,故本公司將須再次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的相關規定。
由於二零二一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高於0.1%但低於5%,故該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年度審核、申報及公告的規定,但獲豁免遵守獨立股東批准的規定。
釋義
於本公告中,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含義:
「二零一七年公告」 | 指 | x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二零一七年餐飲業務租賃合同項下擬進行的持續關連交易 |
「二零一七年餐飲業務租賃合同」 | 指 | x公司與北京機場餐飲發展所訂立日期為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的餐飲業務租賃合同,內容有關北京機場餐飲發展向本公司租賃位於北京首都機場內的指定餐飲資源,詳情於二零一七年公告內披露 |
「二零二零年內幕消息公告」 | 指 | x公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九日的內幕消息公告,內容有關租金減免政策 |
「二零二零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 | 指 | x公司與北京機場餐飲發展所訂立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七月三日的補充協議,以修訂二零一七年餐飲業務租賃合同的若干條款,詳情於二零二零年餐飲業務租賃補充公告內披露 |
「二零二零年餐飲業務租賃補充公告」 | 指 | x公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七月三日的公告,內容有關二零二零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項下擬進行的持續關連交易 |
「二零二一年內幕消息公告」 | 指 | x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的內幕消息公告,內容有關業務費用減免政策 |
「二零二一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 | 指 | x公司與北京機場餐飲發展所訂立日期為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的補充協議,以進一步修訂二零一七年餐飲業務租賃合同(經二零二零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修訂)的若干條款 |
「聯繫人」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相同涵義 |
「北京機場餐飲發展」 | 指 | 北京首都機場餐飲發展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中外合資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從事餐廳及其他餐飲業務,為母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
「北京首都機場」 | 指 |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 |
「董事會」 | 指 | 董事會 |
「本公司」 | 指 |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中外合資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在聯交所上市 |
「關連人士」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相同涵義 |
「控股股東」 | 指 | 具有上市規則所賦予的相同涵義 |
「新冠肺炎」 | 指 |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
「大興機場」 | 指 | 北京大興國際機場 |
「董事」 | 指 | x公司董事 |
「業務費用減免政策」 | 指 | x公司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及大興機場分流的影響,向位於北京首都機場的零售業務、餐飲業務、廣告業務及貴賓業務提供租金及╱或運營費用減免的政策,詳情於二零二一年內幕消息公告內披露 |
「H股」 | 指 | x公司註冊資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本公司境外上市外資股,於聯交所主板上市並以港元交易 |
「獨立股東」 | 指 | 除母公司、其聯繫人及於二零二一年餐飲業務租賃協議補充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中擁有重大權益的任何其他股東以外的股東 |
「上市規則」 | 指 |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
「母公司」 | 指 | 首都機場集團公司,一家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 |
「中國」 | 指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租金減免政策」 | 指 | x公司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向於北京首都機場內從事零售、餐飲及便利店業務的非國有中小微企業商戶(包括有關企業於北京註冊的分公司)提供租金減免的政策,詳情載於二零二零年內幕消息公告 |
「人民幣」 | 指 | 人民幣元,中國的法定貨幣 |
「股份」 | 指 | x公司註冊資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股份 |
「股東」 | 指 | 股份持有人 |
「聯交所」 | 指 |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一號航站樓」 | 指 | 編號為一的旅客航站樓,為北京首都機場之組成部分 |
「三號航站樓」 | 指 | 編號為三的旅客航站樓,為北京首都機場之組成部分 |
「二號航站樓」 | 指 | 編號為二的旅客航站樓,為北京首都機場之組成部分 |
「貴賓」 | 指 | 貴賓 |
「%」 | 指 | 百分比 |
承董事會命xxx 董事會秘書 | ||
中國,北京 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 |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為:
執行董事: xxxxx、xxxxx及xxx先生
非執行董事: xxx先生、xxx先生及xx先生
獨立非執行董事: xxx先生、xxx先生、xxx先生及xxxxx
如需查閱載明有關事宜詳情的公告,可瀏覽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網站 xxxx://xxx.xxxxxxxx.xx上的「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本公司網站xxxx://xxx.xxxx.xxx.xx和 Xxxxxx.xxx網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