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ZHLH-202401-02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HLH-202401-02
子洲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绩效目标体系建设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建设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子洲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绩效目标体系建设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建设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
(xxxx://xxx.xxxxxxxx.xx/)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1 月 23 日 13 时 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LH-202401-02
项目名称:子洲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绩效目标体系建设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建设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元采购需求:
合同包 1(子洲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绩效目标体系建设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建设采购):
品 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 购 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 参 数 及 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服务类 | 1(项) | 详 见 采 购文件 | 800,000.00 | 800,000.00 |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 元合同包最高限价:800,000.00 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 1(子洲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绩效目标体系建设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建设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2.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2.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
51 号);
2.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5.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 号);
2.6.根据《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 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 办 采 〔 2018 〕 23 号 ) 相 关 政 策 、 业 务 流 程 、 办 理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2.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2.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
2.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 1(子洲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绩效目标体系建设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系统建设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的 2022 年度报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须中介机构审计)或 2022 年财务报表(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2023 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3、提供 2023 年 6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4、提供 2023 年 6 月份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7、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 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 为从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3.8、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上传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
3.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 潜在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01 月 13 日 至 2024 年 01 月 19 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xxxx://xxx.xxxxxxxx.xx/)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 年 01 月 23 日 13 时 3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递交(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xxxx://xxxxxx.xx.xxx.xx/)及开标后纸质版递交备案
五、开启
时间: 2024 年 01 月 23 日 13 时 30 分 00 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 12 室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1、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在线上报名后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xxxx://xxx.xxxxxxxx.xx/),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及二次报价。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签到和投标 文 件 解 密 事 宜 请 登 录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陕 西 省 ˙ 榆 林 市 )
(xxxx://xx.xxxxxxxx.xx/),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询标操作手册 V1.0,请投标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电子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000-000-0000 CA 锁购买:xxxxxxx 0 x,X00、E15 窗口,联系电话:
3、请各投标供应商获取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子洲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地址:子洲县财政局 3 楼
联系方式:18939001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辉领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 X x 00 x西南角联系方式:0912-3607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电话:0000-000000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内容说明 |
1.1 | 项目名称:子洲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绩效目标体系建设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建设采购 项目编号:ZHLH-202401-0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800000.00 元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 项目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1 | 采购人:子洲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 |
2.2 |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中辉领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3 | 邀请供应商的方式: ■ (1)发布磋商公告 □ (2)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 3 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 □ (3)随机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抽取 |
3.1 |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公告 |
3.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
3.6 | 是否允许联合体磋商:否 |
3.7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
12.1 | 服务响应报价为完成本项目并达到谈判文件要求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社会保险、交通、培训、相关材料费及税金 等,除采购人明确约定可以另行收取的费用外,所有服务费用均包括在 内。(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
条款号 | 内容说明 |
(1)报价货币:人民币; | |
14.1 | 本项目采用“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投标信用承诺书(网址:xxxxx://xxxxxx.xx.xxx.xx/)。 各投标人注册、登录后根据承诺事项选择相应的模板填写对应的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并载明承诺事由,投标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投标信用的承诺事由为“项目名称及标段+投标保证金”(例: ×××××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如信用承诺公示迟报、漏报 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5.1 | 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 90 日历天。 |
17.2 | 磋商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1、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并注明“正本” 字样。 2、磋商响应文件副本贰份,并注明“副本” 字样。 3、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 1 份(u 盘里边必须有可编辑 word 一份,签字盖章后 PDF 一份)。 以上资料装入一个密封文件袋,并在封线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的封面要有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等标识。结果公告发出后,中标单位将响应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快递至陕西中辉领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地址:xxxxxxx X x 00 xxxx(备案用)。 |
17.3 | ☑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样品。 □本项目要求提交样品。样品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随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1)样品需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样品名称等内容。 (2)其他要求:******* |
18.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23 日 13: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12 室 |
条款号 | 内容说明 |
21.1 | 磋商小组由 3 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 2 人,采购人代表 1 人。 |
28.1 | □ 本项目要求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合同金额的 5% ☑本项目不要求履约保证金。 |
33.1 | 所有响应供应商按照《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 (榆交易函〔2021〕19 号) 文件 要求,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自主申报信用承诺。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具体事项如下: 1.承诺事项名称:选择《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 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事由:填写项目名称;承诺附件: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需上传至承诺附件;受理部门为榆林市财政局采购科;承诺有效期为 1 年。 2.承诺事项名称:选择《投标人信用承诺》;承诺事由:填写项 目名称;承诺附件: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需上传至承诺附件;受理部门为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诺有效期为 1 年。 3.承诺事项名称:《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承诺事 由:填写项目名称;承诺附件: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需上传至承诺附件;受理部门为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诺有效期为 1 年。 4.承诺事项名称:《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事由:填写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承诺附件:按谈判文件给定的格式填写,需上传至承诺附件;受理部门为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诺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注:开标开始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平台进行核实查验,未按上述要求在“信用中国 (陕西榆林) ”网站进行上报将否决投标。投标人请 将申报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
条款号 | 内容说明 |
34.1 | 本项目是否为不见面开标: ☑是 □否 若为不见面开标,须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及内容进行执行,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开标现场无法顺利进行的,后果自负。 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 1、供应商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 〖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磋商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 2、供应商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磋商文件以及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供应商)》 3、 不见面开标流程 该项目将采取“不见面”开标的形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3.1 开标当日,请各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提前半小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方式有以下几种: 3.2 IE 浏览器输入网址: xxxx://000.00.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3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站首页点击不见面开标模块进入; 3.4 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首页点击不见面开标模块选择榆林市进入。 3.5 注: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请选择 IE11 浏览器 3.6 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签到(签到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如果未签到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会就某些问题要求供应商进行在线澄清,请供应商保持在线直到评审结束; |
条款号 | 内容说明 |
3.7 开标过程中,供应商在收到工作人员“开始解密”指令后,请及时使用 CA 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解密时所用 CA 应与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时所用 CA 相同;注:解密时间为 30 分钟,在解密时间内供应商全部解密完成后,可提前进入开标下一阶段。 3.8 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软件开发商: (1)技术支持热线:000-000-0000/000-000-0000 (2)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网站首页选择【服务指南】-【下载专区】 -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进行下载。 | |
35 | 中小企业行业类别及规模的划分标准: (一)中小企业行业类型: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二)各行业划分标准具体为: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 其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 |
条款号 | 内容说明 |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4、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7、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8、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
条款号 | 内容说明 |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0、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1、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3、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 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 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4、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
条款号 | 内容说明 |
企业。 1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16、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1.1 项目说明: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供应商: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供应商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 磋商小组: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3.1 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
3.2.1 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2.2 信用信息查询的时间: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至资格审查结束之前。
3.2.3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3.2.4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供应商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3.2.5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若发现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提交给磋商小组,作无效文件进行处理。
3.3 供应商必须按照文件要求下载文件,不得以不正当渠道获取磋商文件。
3.4 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5 若前附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前附表中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3.6 如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6.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
3.6.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规定。
3.6.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6.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磋商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内容提交。
3.6.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报价总金额的比例。
3.6.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3.6.7 对联合体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须知前附表。
3.7 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或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说明
5.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下同)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传真号码以供应商登记的为准。供应商应于收到通知后按规定时间以书面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因登记有误或传真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6.1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供应商所需提供的服务、工程或货物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采购响应程序和合同条款。磋商文件包括如下五章内容: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和标准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人有权拒绝没有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
7.1 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回函确认。
7.3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8.1 响应文件及与响应相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
9.1 除在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纸质文件装订为一本。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0.2 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一项的虚假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11.1 对于磋商文件第六章中已经提供了格式的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必须按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填写和编制,没有提供格式的可自行设计。
12.1 响应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所需要的全部费用,以及与所报货物、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第五章列出的内容。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供应商应在响应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所报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响应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第六章的格式填写。
12.3 响应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应和响应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报价相一致,也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已包括与所报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若响应分项报价表的总价和响应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报价不一致,则供应商的报价以《响应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报价为准。
12.4 供应商的所报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以任
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2.5 供应商每次对每种 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2.6 供应商根据本须知 12.2 条规定将响应报价分成几部分并按磋商文件第六章提供的格式填写“响应分项报价表”,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2.3 磋商响应函、响应报价一览表、响应分项报价表、最后报价表等所有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14.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投标信用承诺书(网址:xxxxx://xxxxxx.xx.xxx.xx/)。
15.1 磋商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在磋商有效期内,所有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采购人有权拒绝。
15.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
16.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 响应文件须用中文编写,并采用 A4 纸张装订成册。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采用软胶装,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封面不建议硬装。
16.3 响应文件的正本,一律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签字页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将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6.5 采购人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16.6 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应使用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如响应过程中供应商使用专用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专用章作为相关响应文件的盖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该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专用章)。
16.7 响应文件应按照“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分成两部分,并用不可拆装的方式分别装订成册。
17.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开标现场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材料,开标结束后由中标单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7.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分别密封在两个密封袋(箱)中,并在密封袋(箱)上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字样,封口处应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17.2 密封袋(箱)上标识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7.3 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需提交样品。成交单位样品不予退还,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做为验收依据。样品的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2 以线上递交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18.3 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 7 条规定,通知修改磋商文件,适当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9.1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第 18 条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
件。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线上自行操作即可。
20.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20.2 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21.1 在磋商开始前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相关专业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 磋商小组职责
(1)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
(2)审查通过了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并做出评价;
(3)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4)编写评审报告;
(5)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1.3 磋商小组义务
(1)遵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2)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1.4 确认磋商文件: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进行审阅,无修改进行签字确认,有修改,修改内容经采购人确认后,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22.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2.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2.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工作,供应商在不见面会议进行签到。
(2)招标代理机构在不见面会议内宣布会议纪律及流程。
(3)代理机构在不见面会议进行解密投标响应文件。
23.2.1 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三条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信用查询记录等进行审查,以确认供应商具备相应资格。资格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
(1)供应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
(2)供应商没有经过正常渠道领取磋商文件或供应商的名称与获取磋商文件单位的名称不符。
(3)磋商响应文件中未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未按要求提交其有效身份证)或授权书的合法性或有效性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的有效性或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4)信用查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网页打印、存档备查。
(6)查询时间为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至资格性审查结束之前,此段时间段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7)(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3.2.2 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磋商小组负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出现下列情况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
(1)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2)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3)无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磋商文件的要求。
(4)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出现选择性报价。
(5)首次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
(6)响应文件中对合同草案条款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
(7)磋商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出现重大负偏差。
(8)响应文件中服务要求达不到采购要求,降低了产品档次或影响产品性能、功能。
(9)响应报价与市场价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
(10)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或故意隐瞒行为。
(11)未按照磋商文件给出格式填写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
(12)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及内容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13)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23.3.1 磋商小组集中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所有参加磋商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3.3.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核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在约定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3.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成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3.3.4 如出现下述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主动退出磋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1)供应商未按要求确认磋商小组确定的本项目最终技术需求的;
(2)最后报价未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确定的本项目最终技术需求的,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23.4 最后报价
23.4.1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 3 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3.4.2 最后报价应按报价的格式内容填写,并且同时提交最后响应报价表、最后报价明细表、最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等内容。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应对最后报价加盖供应商红色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25. 确定成交单位
25.1 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25.2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根据评审报告对评审过程及结果进行严格审核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复函采购代理机构。
25.3 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采购人的成交复函后,两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5.4 采购代理机构将评审过程及成交供应商情况书面报监督机构备案。
26.1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合同。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6.2 确定成交单位后,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按程序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同时报请监督机构备案。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评审结果顺序将合同授予下一成交候选人或重新采购。
27.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27.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7.3 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7.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同时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7.5 符合要求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受理并答复。
联系人:杜工,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邮箱:0000000000@xx.xxx
注:质疑如发送至邮箱后请投标人打电话与代理公司确认是否收到
27.6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提供相关资料报监督机构,按其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28.1 履约保证金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8.2 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必须交纳至(采购人)。
28.3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格式见附件 2)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28.4 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名称: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8.5 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
28.6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
28.7 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9.1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由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约定: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 857 号文的计算方法(按标段)收取。
29.2 成交单位的代理服务费交纳信息
公司名称:陕西中辉领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610893MA70F6KT2T
开户行:中国银行榆林东沙新区支行账号:102096477546
地址:xxxxxxxxxxxxx X x 00 x电话: 0000-0000000
29.3 成交服务费已包含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中,不在响应分项报价表中单独列项。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31.1 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递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的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符合(财库〔2015〕124 号)的情况除外。
31.2 连续两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活动,因符合磋商要求供应商不足 3 家,经请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后,可继续进行竞争性磋商活动。
32.1 供应商递交的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
32.2 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 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 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 号)等有关规定,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 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或中征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
榆林市“政采贷”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
序号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贷款额度 | 贷款期限 | 贷款利率 | 办理时效 | 联系人 |
1 | 长安银行 | 政采贷 | 1000 万元 | 1-3 年 | 3.45% | 72 小时 | 魏 众 15109123951 |
2 | 中信银行 | 政采 E 贷 | 1000 万元 | 1-3 年 | 3.45%起 | 24 小时 | 李 靖 15509125117 |
3 | 光大银行 | 政采贷 | 1000 万元 | 1-3 年 | 3.45% | 72 小时 | 刘 波 18809125468 |
4 | 交通银行 | 秦政贷 | 1000 万元 | 1 年 | 3.45% | 24 小时 | 张 飞 15291296886 |
5 | 中国银行 | 政采贷 | 1000 万元 | 1-3 年 | 3.45% | 72 小时 | 李 浩 18691230007 |
6 | 招商银行 | 政采贷 | 3000 万元 | 1-3 年 | 3.45%起 | 24 小时 | 马 烨 15596100007 |
7 | 浦发银行 | 政采 E 贷 | 2000 万元 | 1 年 | 3.8% | 72 小时 | 朱 君 15629169158 |
8 | 农商银行 | 政采贷 | 1000 万元 | 1-2 年 | 3.45%-5.8% | 24 小时 | 王 璐 15529875056 |
9 | 农业银行 | 政采贷 | 3000 万元 | 1 年 | 3.45%-3.85% | 24 小时 | 杨 尧 13325409313 |
10 | 民生银行 | 政采 E 贷 | 3000 万元 | 1 年 | 3.45%起 | 24 小时 | 郝双双 15991225850 |
备注:银行排名不分先后。如产品额度、期限、利率等内容发生改变,以银行解释为准。
33. 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上承诺
33.1 信用承诺只针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人,具体要求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信用承诺。
34.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流程
34.1 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流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 中小企业行业类别及规模的划分标准
第三章 评审办法和标准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第 2 条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报价也相等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1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标准:见附表一和附表二。
2.2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 1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调整供应商参与评审的价格。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20%(榆林)的扣除。如允许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向其分包的,且合同额占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 4%(工程为 1%)的扣除。如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不再进行价格扣除。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项目,所有参与评审的供应商不进行价格扣除。
(2)评审基准价。有效响应文件中的最后报价并按本款(1)和(2)进行调整的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
(3)供应商报价(按本款(1)和(2)进行调整后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分满分分值
2.3.4 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按以下原则修正: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文字与图表不一致的,以文字为准;
(6)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7)响应文件的文字叙述与制造厂商的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不符时,以产品样本/检测报告为准。
3.1 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3.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附表一所列审查标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3.1.2 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按附表二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见本章内的符合性审查表)。
3.1.3 磋商小组在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3.1.4 不具备磋商文件要求的资格或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参与磋商,由磋商小组告知该供应商。
3.1.5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再进行评审和磋商。
3.2 磋商
3.2.1 按“供应商须知”第五条规定,由磋商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3.2.2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与供应商的磋商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下,并经采购人代表同意后,对磋商文件的技术标准及服务要求、拟签订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动。变动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2.3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函,提交最后报价函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3.3 评审
3.3.1 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 2.3 款[商务和技术评审标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函)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报价或明显低于采购预算时,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3.3.2 磋商小组按本章第 2.3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3.1 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3.2 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3.3 项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 C。
3.3.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4 供应商得分=A+B+C
3.4 评审结果
3.4.1 除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3 名成交候选人。
3.4.2 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附表一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合格标准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的 2022 年度报告)/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 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 |
2 | 财务状况报告 | 提供 2022 年财务审计报告(须中介机构审计)或 2022 年财务报表(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2023 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须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户开 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3 |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 提供 2023 年 6 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 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4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 提供 2023 年 6 月份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 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书面声明 |
6 |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的承诺函 |
7 |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记录 | 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从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 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
8 | 投标信用承诺书查询 | 信用中国陕西榆林上传投标信用承诺书(代替投标 保证金) |
9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 留, 潜在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
10 | 非联合体投标承诺书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
注:符合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附表二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1 | 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
2 | 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
3 | 无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磋商文件的要求 |
4 | 供应商首次磋商报价出现选择性报价 |
5 | 首次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 |
6 | 响应文件中对合同草案条款附加了采购人难以接受的条件 |
7 | 磋商内容出现漏项或数量与要求不符,出现重大负偏差 |
8 | 响应文件中服务要求达不到采购要求,降低了产品档次或影响产品性能、 功能 |
9 | 响应报价与市场价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 |
10 | 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开具虚假资质,出现虚假应答或故意隐瞒行为 |
11 | 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承诺 |
12 | 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及内容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13 |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
注:1、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用“√”表示,不符合用“×”表示。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结论为不合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参与磋商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附表三 评审因素及分值分配表
(满分 100 分)
序 号 | 评审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权 重 |
1 | 报价 | 报价得分 | 实质性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且为最终磋商报价进行计算: 最后磋商报价(10 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 10 评审委员会发现某一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 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 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不予认可,作无效响应处理视为 自动放弃。 | 10 |
2 | 商务 | 业绩 | 1.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供应商具有类似相关业绩,每提供 1 个得 2.5 分, 本项最高 10 分。 注:须提供完整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的合同或协议等证明材料的签约单位和供应商不 一致的,视同无效。 | 10 |
3 | 供应商实力 | 1.供应商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证书,认证范围包含“绩效管理”,且在认证有效范围之内 的得 1 分,没有的不得分。 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ISO20000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3.供应商获得“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有一个得 1 分,最高 8 分。 注:以上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 查。如为英文文本的请同时提供中文翻译文本并加盖 | 10 |
序 号 | 评审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权 重 |
公章。 | ||||
4 | 技术 | 需求理解 | 1.对系统建设业务需求的理解程度(8 分) 按照子洲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业务流程和规范的要求进行需求理解的阐述,响应文件中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中“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理解到位、内容全面合理的得 6-8 分,内容不太完善的得 4-6 分,内容极不完善的得 1-4 分;未提供不得分。 2.对预算绩效模块业务需求的理解程度(7 分) 业务方案需求理解深刻、内容全面合理并能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得 4-7 分,内容不太完善的得 2-4 分,内容 极不完善的得 1-2 分;未提供不得分。 | 15 |
序 号 | 评审 项目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权 重 |
5 | 技术方案 | 1.系统建设方案:系统建设方案遵循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预算管理一体化技术标准》及本次预算绩效模块的建设业务要求。 ①充分满足业务需求,方案吻合度高,内容全面、需求阐述科学、合理的,得 7-10 分; ②满足业务需求,方案吻合度一般、内容有欠缺、需求阐述科学性、合理性存在细微偏差的,得 3-7 分; ③基本满足业务需求,方案吻合度较低、内容欠缺较多、且科学性、合理性一般的,得 1-3 分;未提供不得分。 2.绩效指标库建设方案:依据供应商提供的绩效指标库建设工作落实方案(方案必须包含但不限于工作原则、建设思路、内容框架、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预期交付成果样式等要素) ①服务方案内容完善、安排合理、人员分工安排合理、时间节点清晰合理的,得 3-5 分; ②服务方案内容不够完善、服务安排一般、人员分工安排较合理、时间节点较清晰合理的,得 1-3 分; ③服务方案内容有偏差、服务安排不够合理、人员分工安排不够合理、时间节点不够清晰的,得 0-1 分。 3.实施方案 ①实施服务方案包括系统实施和业务实施,能完整的体现预算绩效模块根据子洲县情况进行业务建设、配置、部署等内容,同时,服务方案内容完善、服务安排合理、时间节点清晰的,得 3-5 分; ②实施服务方案包括系统实施和业务实施,能完整的体现预算绩效模块根据子洲县情况进行业务建设、配置、部署等内容,同时,服务方案内容不够完善、服务安排不够合理、时间节点不够清晰的,得 1-3 分; ③实施服务方案包括系统实施和业务实施,能完整的体现预算绩效模块根据子洲县情况进行业务建设、配置、部署等内容,同时,服务方案内容有偏差、服务 安排不合理、时间节点不清晰,得 0-1 分。 | 20 |
6
7
售后服务 | 1.售后方案 ①售后服务方案的内容非常完整、服务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保障服务质量的管理流程合理,售后响应及解决问题非常及时的,得 4-8 分。 ②售后服务方案的内容足够完整、服务措施具有一般针对性、保障服务质量的管理流程合理,售后响应及解决问题及时的,得 1-4 分。 ③售后服务方案的内容不够完整、服务措施不具针对性、保障服务质量的管理流程合理,售后响应及解决问题不及时的,得 0-1 分。 2.运维方案 ①运维服务充分体现系统日常运维的所有服务内容,且运维服务规范、运维服务流程内容完善、科学、合理的,得 3-7 分。 ②运维服务基本体现系统日常运维的所有服务内容, 且运维服务规范、运维服务流程内容不够完善、科学、合理的,得 1-3 分。 ③运维服务不能体现系统日常运维的所有服务内容,且运维服务规范、运维服务流程内容不够清晰的,得 0-1 分。 | 15 |
项目管理及实施团队 | 1.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组成员,每有 1 名具有财政部门聘用或认可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专家证明材料的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2.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职称、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评估师、律师、内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 工程师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资质,具备任 意一个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 3.根据采购需求要求人数,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 60%,得 6 分;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 40%,得 4 分;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 20%,得 2 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分。 注:提供证明材料(如专家聘书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项目组成员与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签订合同时提供原 件);项目组成员仅限于供应商。 | 10 |
8 | 培训方案 | 培训方案:提供制定完备、合理的培训方案;提供能够满足项目要求的培训内容;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满足用户的学习需求;培训师资力量充足、派出的培训讲师教学能力高。 ①培训方案完备、合理,培训内容能够满足项目要求,培训计划完备,培训师资力量充足,教学能力高的, 得 7-10 分; ②培训方案完备有所欠缺,培训内容与项目要求存在偏差,培训计划欠缺完备性,师资充足性及教学能力一般的,得 3-7 分。 ③培训方案完备设计较为肤浅,培训内容与项目要求偏差较大,培训计划设计不全面,师资力量与教学能力较弱的,得 1-3 分。 ④培训方案、计划、内容、师资力量极不完善的,得 0 分。 | 10 |
子洲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绩效目标体系建设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建设采购
合
同
书
二 0 二四年 月
本合同双方:
甲方: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实施条例、管理规定等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互相信任的原则,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子洲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绩效目标体系建设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
理系统建设采购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 34 号)文件精神,各级财政部门需加快预算绩效信息化建设,打破“信息 孤岛”和“数据烟囱”,促进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业务、财务、资 产等信息互联互通。文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 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为子洲县 66 个部门建立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和构建 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 版)》(财办〔2023〕12 号)也对预算绩效信息化和绩效指标库的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范。为加快推动子洲县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升级,夯实预算绩效工作基础,子洲县财政局拟开展预算绩效信息化和绩效指标库建设,为子洲县 260 多个预算单位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供完善的信息管理和业务支撑平台,将绩效信息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提高绩效目标申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绩效运行监控的质量,提高绩效评价的效率和权威性;通过构建绩效目标标准体系,夯实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基础,从源头上确保目标准确,科学合理,确保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质量,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为优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助力,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依据甲乙双方约定,绩效目标体系建设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实施部署完成 、并可投入使用时间为 。
1.成立项目组全面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管理,指定项目经理,负责与甲方项目负责人协调,全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根据甲方需求制定项目
实施计划,管理项目进度、需求变更、协调乙方资源等多方面工作。
2.合同生效后,乙方根据甲方工作开展要求制定详细规划和工作规范。明确双方责任和任务,经甲方确认后以此开展具体工作,接受甲方监督与考核。
3.验收前向甲方提交完整的软件相关文档资料。
4.在甲方配合下根据本合同要求完成系统的需求调研分析、安装调试、基础数据配置、与现有业务系统衔接联调、测试、模拟运行,及时发现并解决软件问题,不断完善达到软件需求和验收标准的规定。
5.在发生重大工程延误时或计划变更,乙方有责任作出书面分析,分析延误的原因、计划变更的理由,并由其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审核并盖章签字后交甲方审核,必要情况下甲方有权聘请外部专家对目前的实施状况作出评估。
6.合同签订一周内,乙方指派的实施人员与甲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工作对
接,启动项目实施工作。
1.组成项目实施工作小组,选定掌握计算机知识并/或熟悉业务的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进行合同的实施。
2.甲方参与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协调配合乙方做好需求调研、部署实施等工作,对各项实施工作及时确认。
3.协调各业务部门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保证乙方及时得到业务相关的技术资料、数据资料、提供业务咨询,并提供现场安装条件。
4.甲方应当保障服务器机房环境,确保服务器机房可以满足本系统硬件安装、网络调试等工作。
5.系统上线试运行一个月组织验收,按照工作计划进度及时接受乙方的验收申请,组织并完成验收工作。
6.根据工作进展实际,按照合同付款条件及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实施费用。
1.绩效目标体系建设通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统交付。
2.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期限内,根据甲方的需求,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相应的软件产品和其对应的技术文档,如安装文档、使用手册、数据字典等。乙方工程项目完工后向甲方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人员验收,并向乙方提供书面验收意见书。
3. 系统上线试运行一个月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相应软件成果等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4.乙方开发中应确保其使用的软件等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情形,如发生第三人索赔,应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1.系统上线后,乙方按照项目建设需求提供技术支持服务。自平台部署交付使用起 年的时间内,乙方提供免费运维服务,负责日常系统技术支持。
2.系统超过合同约定免费服务期后,按照运维费用每年人民币(大写)
(¥ 元)支付,并签署运维合同。
3.甲方如提出系统现有功能外开发需求,需与乙方重新沟通协商费用问题,并签署系统开发合同。
1. 本 项 目 合 同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 大 写 )
支付批次 | 支付条件 | 支付比例 (%) |
1 | 签订合同 7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40% | 40% |
2 | 项目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50% | 50% |
3 | 项目验收合格 1 个月后,7 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 10% | 10% |
(¥ 元),与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合同金额采取分期方式支付。
2.甲方按照合同规定将款打入乙方账户。乙方账号:
户名:
开户银行:
3.乙方按甲方开票信息开具发票。甲方开票信息:
账户名称:
账号:地址:
1.乙方对本项目中涉及的甲方信息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漏,也不得用于本合同涉及到系统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因乙方原因引起的信息泄漏,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全部款项并承担因此对甲方产生的全部损失。
2.乙方的业务经营范围、内部管理办法、内部规章制度以及其他与企业经营相关的信息,甲方应当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漏,不得将前述信息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完成实施工作,如无故逾期未能完成,则乙方应以合同价为基数,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费用甲方可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扣减。
2.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完成实施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费用的,经乙方催告后在宽限
期限内仍未支付的,应以合同价为基数,按照每日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
支付违约金。
4.甲方若拒绝提供必要的协助,导致系统实施无法开展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项目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1.如遇合同需修改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2.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出现,甲方有权与乙方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究经济赔偿:
A.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擅自将本项目转包或分包; B.乙方实施存在失误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和后果; C.乙方因缺失相关资质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3.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可以以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加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精神,各级财政部门需加快预算绩效信息化建设,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烟囱”,促进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业务、财务、资产等信息互联互通。文件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实现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共建共享”。为子洲县66个部门建立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和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
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2.0版)》(财办〔2023〕12号)也对预算绩效信息化和绩效指标库的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范。为加快推动子洲县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升级,夯实预算绩效工作基础,子洲县财政局拟开展预算绩效信息化和绩效指标库建设,为子洲县260多个预算单位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供完善的信息管理和业务支撑平台,将绩效信息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提高绩效目标申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绩效运行监控的质量,提高绩效评价的效率和权威性;通过构建绩效目标标准体系,夯实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基础,从源头上确保目标准确,科学合理,确保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质量,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为优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助力,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二、项目服务要求
(一)项目范围
本项目使用范围包括子洲县财政局以及与子洲县财政局有直接资金缴拨关系的主管部门及其下属预算单位。
本项目建设范围包括支撑预算绩效事前绩效评估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结果应用管理等工作开展的信息化系统,以及与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紧密结合的子洲县预算绩效指标库等。
(二)功能要求
子洲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部门根据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和流程,组织全县预算单位
(部门)实施。按照“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监控、事后有评价、结果有应用”的框架原则,构建起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融为一体的业务管理闭环;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审查有机结合;资金范围涵盖收入的所有财政性资金和支出所有财政性资金;与子洲县财政局有直接资金缴拨关系的预算部门和单位均通过本项目进行预算绩效全过程管理和交互信息资料等。
本项目需要建设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辅助支撑管理等业务模块,同时结合子洲县预算项目情况,建设基于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的绩效指标库。
1.事前绩效评估
事前绩效评估是绩效目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专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模块。事前绩效评估是对政策、项目进行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合理性、绩效性分析,评价和帮助确定科学合理有效精准的政策目标、绩效目标,并提出是否应当设立该政策、项目的建议意见,以及对可以设立的政策、项目财政支持程度。按照开展主体的不同,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的组织主体包括预算部门(单位)、财政部门(包括支出科室和预算绩效评价中心等)。
其业务内容是对规定需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项目或政策,形成预算绩效评估项目或政策备选库,按照一定的条件分类筛查,分别由预算部门(单位)、财政部门内部支出科室、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确定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的对象,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绩效评估。相关组织主体根据项目决策、预算安排、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重点关注内容,按照资金用途分类设计重点考察关注的问题及得分标准,设置各问题在考察过程中所占的权重值。评估方式可以选取第三方机构或专家进行论证评估。第三方机构或专家根据实地核查、资料查验、统计分析等多种评估方式方法,独立出具对象的评审意见,提出对项目相应的评估结果。评估结果在系统中体现,并反馈评估组织单位和预算绩效评价中心(预算绩效评价中心需掌握所有评估对象的评估情况);评估组织相关单位、科室根据评估结论进行相应调整处理。对优化完善和调整后可以提交审核立项的,需提交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结合项目单位申报信息和第三方机构(或专家)评估意见等对项
目(或政策)进行排序,从政策方向、制度要求、项目统筹管理多角度审视,最终做出相应评估意见,并在系统中予以相应标识,并将最终处理意见反馈给预算部门、项目单位,并可以打印出纸质报告。
系统主要功能描述:
(1)系统支持向导式的绩效评估申报功能,并且支持前评估信息导出并自动生成报告和线上线下的申报方式;
(2)系统能根据行业-职能-业务活动智能推荐个性绩效指标;
(3)系统支持事前绩效评估相关佐证材料的上传;
(4)系统提供灵活的预算绩效评估审核退回方式(支持退回到任意管理环节);
(5)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支持重点专业论证审核(part法),根据项目决策、预算安排、项目管理、项目绩效等重点关注内容设置相关的问题、评价标准及得分。
(6)系统支持第三方机构(或专家)评估(评审)意见录入系统;
(7)系统支持评估结果查询,形成评估结果统计表。 2.绩效目标管理
绩效目标申报作为部门预算编制的重要内容,实现与预算编制全面融合,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在本模块中,预算部门和项目单位完成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和申报工作。子洲县财政局支出科室和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在该系统共同完成绩效目标审核
与反馈工作,审定的绩效目标结果在本系统保存。绩效目标采用审核模板进行审核,系统汇总计算每个审核项的得分,按规则自动生成该项目的综合评审等级,绩效目标审核结论作为部门预算审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1)绩效目标申报任务下达。子洲县财政局制定预算绩效管理方案、通过部门预算编制文件及会议启动、下达绩效目标申报任务。
(2)预算部门、单位填报绩效目标及上传事前评估附件材料。对财政所有资金,项目单位均要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
(3)主管部门审核绩效目标。单位经办人员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后,主管部门对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如果需要第三方评审,由主管部门组织第三方开展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4)绩效目标审核。财政部门进行绩效目标审核。如果需要第三方评审,由财政部门组织第三方开展绩效目标评审工作。
(5)汇总评审意见。财政部门汇总评审意见。
(6)财政部门对绩效目标审核定级。根据汇总的审核意见,财政部门对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定级。
(7)随预算批复绩效目标。财政部门在“二下”后,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结果下达给主管部门。
系统主要功能描述
(1)系统提供向导式的绩效目标申报功能,支持线上线下的申报方式;
(2)绩效目标申报信息应包含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总预算、项目当年投入资金构成、项目实施计划、年度绩效目标、管理指标和指标分值等,软件后台可根据用户需求灵活配置(非二次开发)申报结构和内容;
(3)系统支持事前绩效评估项目的挑选。
(4)系统支持按行业领域、行政层级、部门职能、活动智能推荐产出及效果指标;
(5)系统支持编制经常性项目绩效目标时直接引用历史绩效指标,并自动带入历史指标;
(6)指标应支持多要素及计算公式的设置,后续评价可通过多维度的公式要素对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自动评分;
(7)支持预算绩效目标申报信息相关佐证材料上传;
(8)绩效目标审核功能中,支持在不同业务审核环节任意配置不同审核方式。针对项目不同特性,可提供不同维度的审核方式,包括意见审核、一般性审核(完整性、可行性、相关性、适当性)、重点专业论证审核(part审核法);
(9)支持预算绩效目标申报信息相关佐证材料上传;
(10)系统支持完整绩效目标信息通览及数据导出。 3.绩效运行监控
绩效运行监控是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环节。子洲县财政局根据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绩效目标表,对财政支出绩效进行跟踪监控。监控内容应包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绩效运行监控过程中发现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绩效阶段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1)绩效运行监控项目的确定
在核对项目基本信息基础上,确定需要进行绩效运行监控的项目,并通过系统下达监控项目,原则上是以编制有绩效目标的项目为跟踪监控对象。
(2)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工作
根据子洲县财政局对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的要求,主管部门组织绩效运行监控,预算单位通过本系统填写项目的预算到位及资金拨付情况,按照跟踪管理工作要求实施绩效运行监控。
(3)主管部门审核
预算单位提交监控信息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进行绩效运行过程监控,如果发现问题,通知预算单位进行整改。同时提交绩效运行过程监控结果到财政部门。
(4)系统对反馈信息预警
系统通过对单位提交的信息进行自动统计分析,运行监控中发现绩效目标实现程度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预警。
(5)与预算单位互动,提出处理意见
财政部门对偏离的信息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也可以提出请预算单位进一步说明情况、补充材料的意见,通过系统反馈到预算部门和单位,并在信息完善后,提出处理意见。预算部门和单位应主动积极说明情况,分析原因,及时实施纠偏。对财政提出的反馈意 见,要及时落实整改,并通过系统反馈整改情况给财政部门。
(6)财政部门抽查审核重点项目
财政部门汇总主管部门提交跟踪监控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重点跟踪。对需要重点跟踪的项目,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及绩效目标,结合预算执行进度、国库管理等,通过调查取证、实地核查以及信息采集等方式(也可以根据情况请第三方机构或专家)对预算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如果发现问题,通知主管部门进行整改。反馈意见也可通过系统反馈给预算部门和单位,督促预算单位限期整改。
系统主要功能描述
(1)系统不仅支持单位自行开展绩效运行监控任务,也支持主管部门、业务科室以及绩效主管科室制定下发跟踪任务进行跟踪管理模式;
(2)系统支持对已申报绩效目标的项目一次或多次的阶段性跟踪,支持跟踪任务时间段控制;
(3)系统支持预算绩效指标选择性跟踪、跟踪值测算,从产出和效果等方面对项目绩效进行监控分析;
(4)系统可支持绩效目标申报时绩效指标多要素计算公式的设置,对指标要素进行分类填报,可对被跟踪指标进行多要素多维度的监控和测算,系统可根据用户所提供的指标要素实际值自动汇总计算指标实际完成情况,并与指标跟踪值进行对比分析指标执行偏差情况;
(5)提供所有跟踪项目汇总查询及预警提示功能,可以辅助判断目标偏差度及原因分析,自动形成绩效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数据;
(6)系统支持对每一条绩效指标执行情况进行预警提醒,根据内置预警分析模型自动形成绩效监控分析表,并分不同颜色区分预警级别;
(7)系统可辅助判断目标偏差度,自动形成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汇总表;
(8)系统支持自定义绩效监控报告模板,并根据系统信息自动生成绩效监控报告。
(9)系统提供绩效运行监控套表导出和不同单位所有项目通览监控。 4.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需要以单位自评为基础,构建起自评开展的基本要素、条件、流程、资料,在此基础上延伸和拓展财政重点评价需要的补充环节和要件、信息接入,形成相对完整的评价信息全链条,直至产生评价报告基本内容。
部门自评:
(1)预算单位确认绩效评价项目
预算单位提交年度拟开展的绩效自评价的项目,并上报。
(2)布置工作
项目主管部门汇总确定本部门的绩效评估项目,并维护绩效指标,并且决定是否要求下级的项目单位来填写基本信息。
(3)项目单位填写基本信息
资金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采集、录入自评价相关基础数据。根据评价对象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方式,补充完善其它评价所需资料信息,从而形成较为完整的评价信息资料链。
(4)生成自评报告由主管部门审核提交
系统形成评价报告基础材料,预算单位根据评价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形成自评报告,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系统提交财政掌握。
(5)财政部门使用自评报告
财政部门可以通过系统将意见反馈给预算部门和单位,也可以将报告自行下载打印,用于决策、预算安排、项目优化等方面分析参考。
系统主要功能描述
(1)支持评价方案(报告)管理,提供评价方案的上传、审核和存档等管理功能;
(2)系统需内置AHP权重辅助设置工具,方便预算绩效指标权重科学设置;
(3)系统提供绩效指标评分公式配置功能,并预置国内常见绩效评分公式(业绩值*权重法、关键事件法、普通线性评分法、分段评分法、增减均扣法)供自评价业务人员进行选择使用,考虑到业务扩展性,系统还需支持评分公式的自定义设置;
(4)系统提供绩效自评价报告生成管理功能,根据内置自评价报告模板,生成相应绩效自评价报告或导出上级财政部门上报表格;
(5)系统可通过绩效目标申报时绩效指标多要素计算公式的设置,对指标要素进行分类填报,可对被评价指标进行多要素多维度的测算,系统可根据用户所提供的指标要素实际值自动汇总计算指标业绩值,并与年初指标值进行对比分析,根据指标权重及计算公式自动计算出项目评价得分;
(6)系统支持评价整改信息的填报及反馈。 5.结果应用
结果应用模块应将绩效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信息和成果充分利用,促进预算部门(单位)等相关方完善和调整政策、改进管理、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改进管理方式和预算执行等,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效益。系统应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结果应用管理系统是将绩效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的信息和成果充分利用,促进预算部门(单位)等相关方完善和调整政策、改进管理、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改进管理方式和预算执行等,提高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效益。系统应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一是在绩效目标管理环节,支持将绩效目标评审的结果及意见反馈到项目库、预算系统中,作为预算安排和编制的重要参考和指导;可反馈到编制单位等相关环节,进一步修改完善指标。
二是在绩效监控环节,支持对绩效监控信息收集、甄别、预警和处理意见,可以反馈到预算部门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界面,并实现相关方之间进行信息互动沟通。
三是在绩效评价环节,建立将评价结果用于制定政策、编制规划、拟定办法等制度设计,用于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资金管理等过程控制,用于调整预算安排方式、增减预算规模和优化支出结构等预算管理的支撑系统。减少纸质传输,提高反馈和使用效率;对项目的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反馈和记录,建立管理台帐;系统对评价报告进行统一管理,提供信息查询功能和批量导出功能;
系统主要功能描述:
(1)结果发布
对全过程评价的结果进行发布。
(2)反馈结果
将评价结果通过系统发送到相关部门、单位、财政内部科室等,并建立痕迹管理。
(3)接受反馈
建立相关部门、单位、科室整改落实、优化完善、调整预算等各类运用情况的反馈系统,并予以储存备查。
(4)信息查询
提供查询过程中各环节结果应用信息。
(5)报告管理
对报告进行统一管理,提供附件名称查询及批量导出功能。 6.部门整体绩效管理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是指评价主体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围绕部门职能,从职能设置、
职责分工、重点工作确定、科学配置资源等角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衡量标准以评估单位的职能履行情况。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有助于找出部门管理的薄弱环节,促进其改进和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能和管理质量。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
各部门负责在年度部门预算批复后,按照本部门单位承担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从运行成本、管理效率、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设置本部门单位年度整体绩效目标。
2)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审核
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将方案送有关专家进行审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汇总形成审核意见。
3)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批复
财政部门批复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4)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填报
被评价部门采集、填报基础数据,佐证材料通过附件的形式上传。 5)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部门开展整体绩效自评价,并将相关结果上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
6)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意见和结果反馈
财政部门将评价意见和结果反馈给部门。
7. 绩效数据分析 1)综合查询
系统需提供灵活的自定义查询和自定义定制报表功能,同时能对各资金的绩效全过程管理的情况进行实时查询统计,包括按照部门、资金等维度进行绩效目标管理查询统计、绩效运行监控情况查询统计、绩效自评价查询统计、评价结果应用管理查询统计,以及第三方参与评价和专家参与评审的情况进行查询统计。
2)领导查询
按绩效管理工作开展、绩效评价结果以及评价结果应用等阶段划分,设计领导查询
要素(如开展绩效单位比重、开展绩效单位年增长率、纳入绩效占项目支出比等)和查询结果图形展现格式,对绩效管理全过程数据进行查询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撑。
8.绩效指标库
建设符合子洲县项目和业务实际的绩效指标库。绩效指标体系按项目属性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其中共性指标指部门预算通用项目指标;个性指标指反映行业发展规划和部门重点职能任务,以专项事业发展方向、部门履职效能、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脉络,最能体现本部门、本行业专业、独特的个性化指标。通过对指标分类、指标项的建立、管理和维护、历史指标的筛选匹配,形成一套完善的指标体系,使单位在进行绩效目标申报、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管理工作中能够自动获取需要填报的绩效指标。既有一对一的指标体系,又包括一对多、多对一,从指标体系中智能筛选的指标体系。
指标库的建设分为指标库的建立、对指标库的管理维护和指标调用等内容。通过科学的分类进行架构,同时设置详细的指标要素,并实现多种方式交叉组合查询、筛选、使用。指标的基本要素包括:指标编号、指标名称、职能活动、依据来源、指标解释、指标关键词、所属功能科目、资金用途分类、指标分类、4E分类、参考目标值、业绩值公式、指标要素、评分公式、评分标准等要素。
指标库建设的路径:结合子洲县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各行业领域的发展特点、梳理部门职能、对部门职能进行归类等,设计绩效指标框架体系,并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地搭建绩效指标库。
指标库由财政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维护,供相关部门(单位)、第三方机构等使用。财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开放不同预算支出科目的部分或全部分类下的指标给下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以及第三方机构调用,也可以按照项目类型选取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组成特定的指标推荐或设置方案,供绩效目标申报时调用。
绩效指标体系(产出效果指标)是按行业(领域)-职能-活动梳理,分类科学、职能清晰,活动完整;覆盖行业(领域)不低于20个,指标库数量不少于3000条。指标体系涉及的行业至少包括农业、林草、水利、科技、教育、文化和旅游、体育、社保、卫生、医疗、民政、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住房保障和城乡建
设、交通运输业、市场监督管理、审计等行业。 9.其他辅助支撑库
(1)案例库
对质量完成好且有普遍代表性的绩效目标申报案例、项目评价案例进行整理,分类维护到系统中,供预算单位申报类似项目时参考复用。
(2)模板库
维护通用项目编报绩效目标模板,预算单位编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时可以根据需要根据类型挑选对应的模板进行绩效目标编报。
(3)专家库
通过系统实现专家的入库和筛选管理,对参评专家进行绩效评价资格考核及动态管理,与外省市专家库进行资源共享以实现跨域评审。
10. 系统管理
包括用户管理、权限管理、日志管理、公告管理等功能。对系统的操作用户信息,用户所具有的权限等进行维护,对操作人员操作系统的日志进行查询。
1)用户管理
用户管理包括用户的新建、编辑和禁用操作。 2)权限管理
权限管理指对单位和用户所能进行的系统功能操作和能访问的系统资源进行管理,包含角色管理和角色授权管理。
3)角色管理
角色管理功能包括角色增加和角色编辑两个功能;
角色管理由系统管理员集中管理,系统管理员可以是系统比较高级的用户或者系统的维护技术人员。
4)角色授权管理
授权管理功能包括角色权限编辑、单位角色授权、用户角色授权三个功能。 5)系统参数设置
提供对系统参数设置管理功能。
6)系统配置管理
提供系统界面、工作流、模板的配置管理功能,包括如下内容的配置:工作流配置、录入界面配置、评价报告配置、绩效目标申报表配置、绩效运行监控套表配置、绩效评价套表配置、评审模板配置、查询报表配置。
7)日志管理
提供对日志的查看、维护等功能。 8)公告管理
提供对公告维护、发布等功能。
三、项目人员要求
配有专业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开发、业务咨询和培训指导人员团队,项目组总人数不低于10人(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经理、开发经理、实施经理、运维经理、绩效业务咨询经理、绩效培训师各不少于1人)。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人员清单,并提供投标人为上述人员在开标前 12个月内连续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不满足要求视为无效投标。)
四、技术要求
1.系统安全要求
本项目是一个实时的资源型生产系统,对系统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有较高的可靠性、安全性要求。
在系统开发、测试、运行过程中要根据《财政应用系统安全开发规范》,严格落实财政应用系统生命周期各阶段(包括:安全需求分析、系统安全设计、系统开发安全、系统安全测试和系统部署上线等阶段)需执行的安全控制及安全任务,加强应用系统的安全性,消除应用系统漏洞隐患。
应用系统安全功能自测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管理测试、用户登录测试、渗透性测试、系统管理测试、权限管理测试、访问控制功能测试等。
2.系统性能要求
系统性能需达到以下要求:
(1)响应时间应是即时(≤5秒)的,高峰期最大响应时间应小于10秒。
(2)事务处理查询平均小于5秒,最长小于8秒。
(3)普通应用查询平均小于10秒,最长小于15秒。
(4)统计分析类查询平均小于20秒,最长小于1分钟。
(5)支持日常500用户以上、高峰1000用户以上同时在线交易。 3.系统部署架构要求
系统部署的总体要求是灵活、可扩展,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部署。面向预算部门、财政用户的功能,部署在财政内网。
部署架构上需要考虑性能可扩展,通过集群部署方式提升系统的性能,可以根据性能要求或容量要求水平增加集群节点,从而提高系统的处理容量,提升系统处理性能。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个月。
2、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签合同7个工作日内支付40%,验收完7个工作日内支付50%,验收完1个月后支付10%。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HLH-202401-02
子洲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中心绩效目标体系建设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统建设采购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
时 间:
第一部分 身份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陕西中辉领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于(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之(供应商全称)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磋商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提示:此日期不应晚于磋商响应函签署日期)
附:被授权人姓名: 性别: 年龄:职 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电 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提供的扫描件、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第三部分 磋商响应函
陕西中辉领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收到贵公司(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一、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提供采购技术服务,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二、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我公司的首次磋商响应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并对其后的磋商报价负法律责任。三、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两 份。
四、我方已详细阅读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完全理解并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易形成歧义的表述和资料。
五、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内不会撤销响应文件。
六、同意向贵方提供可能要求的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且尊重磋商小组的评审结论和结果。
七、我方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 个日历天。若我方成交,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八、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3)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点,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的货物和服务。
(4)我方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要求支付成交服务费。九、有关于本响应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项目编号及名称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
响应总价 | 人民币(大写): 整(小写:¥ 元) |
服务期 | |
服务地点 | |
备注 |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元) | 小计(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序号 | 磋商文件商务、合同条款 | 完全响应 | 有偏离 | 偏离简述 |
(服务地点) | ||||
(服务期) | ||||
(付款方式) |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注:1. 对完全响应的,在下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正偏离”或“负偏离”,并在“偏离简述”栏中加以说明。
2. 正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正偏离项目不作扣分处理。
3、供应商须完整填写响应表。如果未完整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不响应,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4、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响应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磋商文件条目号 | 技术条款要求 | 完全响应 | 有偏离 | 偏离简述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注:1. 对完全响应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对有偏离的条目在本表相应列中标注“正偏离”或“负偏离”。并在“偏离简述”栏中加以说明。
2. 正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高于磋商文件要求,负偏离是指应答的条件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正偏离项目不作扣分处理。
3. 供应商须完整填写响应表。如果未完整填写本表的各项内容则视作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不响应,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4. 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如成交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响应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格式自拟,内容需符合评审办法中要求的内容要求)
第七部分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或证明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2. (标的名称) ,属于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本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本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1)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如果是,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本企业(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注: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没有可删除)
(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请提供本函,不符合的不提供本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陕西中辉领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以下事项进行承诺:
(1) 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或与采购人串通的行为;
(2) 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向采购人或磋商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的行为;
(3) 在本次磋商中我公司无出借或借用资质行为、在响应文件中所附资料(业绩、项目负责人资料等)无弄虚作假;
(4) 我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5)我公司不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进行质疑、投诉,在质疑、投诉过程中不提供虚假情况或进行恶意质疑、投诉。
上述承诺内容如有不实,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 期:
第八部分 投标信用承诺书
榆林市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法人代表:
承诺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诺内容: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七 、 根 据 政 府 采 购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需 要 作 出 的 其 他 承诺:
。
八、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若违背以上承诺,同意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和在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性质严重的,同意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承诺日期:
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投标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承诺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有效期为一年)
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公司(单位)郑重作出以下信用承诺:
(一)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依法依规应当具备的相关资质(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成交项目的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开展从业活动情形。所递交文件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二)不得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 假投标;出让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或者控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2.向招投标监督部门、交 易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等当事主体赠送财物。3.投标 截止后至成交人确定前,修改或者撤销投标文件。4.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放弃成交;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5.招投标法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三)自愿接受招投标监督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
(四)同意将此信用承诺纳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榆林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若我公司(单位)及相关参与人员违背以上承诺事项,即被视为失信企业
(法人),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 号),自愿接受失信联合惩戒和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员信用承诺书
在 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个人郑重作出以下信用承诺:
(一)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开展从业活动情形。我所递交的文件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无弄虚作假等情形。
(二)不得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出让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或者控制其他潜在投标人参与招投标活动。2.向招投标监督部门、交易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等当事主体赠送财物。3.投标截止后至成交人确定前,修改或者撤销投标文件。4.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放弃成交;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5.招投标法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三)自愿接受招投标监督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
(四)同意将此信用承诺纳入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榆林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若我违背以上承诺事项,即被视为失信人,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 号),自愿接受失信联合惩戒和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承诺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一年)投标人:
承诺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供应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在本项目标段招投标活动中,我公司(单位)自愿作出以下投标信用承诺:
(一)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
(二)不得有以下违法违规行为:1.围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出让出租资格、资质证书供他人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以暴力、威胁、利诱等手段阻止或者控制其他潜在供应商参与招投标活动。2.向招投标监督部门、交易中心、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审委员会及其成员等当事主体赠送财物。3.投标截止后至中标人确定前,修改或者撤销投标文件。4.在被确定为中标人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放弃中标;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5.招投标法规定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三)若我公司(单位)及相关参与人员违背以上承诺事项,即被视为失信企业(法人),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 号),自愿接受 1 至 3 年内限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盖章):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本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其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提供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址上申报的截图
关于信用承诺网上公示的通知及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