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 use cookies on our site to analyze traffic, enhance your experience, and provide you with tailored content.

For more information visit our privacy policy.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样本条款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未提供格式的由供应商自拟)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采购人有权拒绝没有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本章仅提供了部分磋商文件中所需的表格格式,供应商应根据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及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制作完整的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12.2 响应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项目描述等全部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响应文件,响应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响应,其风险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内容及技术规范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年 月 日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 供 应 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9.2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内容、格式、表格和所涉及的相关规范,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函附录中对本项目的磋商有效期,合同履行期限,质量,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进行响应,未响应的其响应文件被否决。如果供应商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资料的,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将导致响应文件不被接受,其后果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9.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9.3.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如不提出,视为全面接受。 9.3.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在“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x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供应商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9.3.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9.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正 9.4.1 在磋商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可以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x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采购人及时关注交易平台,因供应商未看到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磋商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磋商截止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将需要澄清的问题通过书面文字、传真方式(须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将于 2021 年 6 月 7 日下午 17 点前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以 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获得磋商响应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2、 供应商应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将承担其风险并有可能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拒绝。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澄清的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 5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 况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 5 日收到的澄清要求采用适当方式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每一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6.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 5 日的任何时候,无论何故,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供应商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 6.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接收后 1 日内应立即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在线平台等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6.3、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磋商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可酌情推迟第 18 款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