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NZX-20210416
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SNZX-20210416
项目名称:小型汽车定点维修服务单位采购采购品目:服务类
采购人:南京师范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一年四月
第一章 询价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小型汽车定点维修服务单位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京市中山路 99 号 1212 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NZX-20210416
项目名称:小型汽车定点维修服务单位采购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0 万元/年
最高限价: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2020-2022 年度江苏省省级及南京市市级以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维修定点中标供应商》中公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小型汽车定点维修服务单位采购,具体详见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本次招标有效期为 3 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合同期。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入围 2020-2022 年度江苏省省级及南京市市级以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
社会团体公务用车维修定点中标供应商;
2、必须具备汽车维修资质二类及其以上(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维修场地距离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 10 公里范围以内(以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为起点通过xx地图搜索驾驶距离,误差±1 公里可视为符合资质要求)。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现场评委验证)。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诚信江苏”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4 月 22 日至 2021 年 4 月 25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 99 号 1212 室
方式:现场报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报名。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投标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售价:500 元/套,售后不退四、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答疑,各潜在供应商必须在获取询价文件后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请潜在供应商务必对询价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询价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负责。
五、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 PDF格式,U 盘形式或光盘,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1 年 4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 年 4 月 27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南京市中山路 99 号 1212 室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八、公告媒体
1. 本询价公告在及江苏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2. 若有关本次询价存在变动或修改, 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师范大学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 1 号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方式:025-858911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南京市中山路 99 号 1212 室联系人:xx
联系方式:025-84207240-6003
请贵单位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本次招标除特别说明外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4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
3.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4〕68号。
3.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财库〔2017〕141号。
3.4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3.5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中
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3.6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7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询价费用
4.1本次招标,中标人按《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代理服务招标收费标准70%计算,单个项目按照以上标准计算低于4000元时,按照保底代理费4000元/项目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该项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后期采购人不单独列支,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
5.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修改
5.1 在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原信息公告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2 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信息公告媒体上有无更正公告,所有采购需求均以招标文件为准。
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技术标准。
6.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资料和图纸等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扫描上传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供应商所使用的币种位应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6.4 供应商所使用的技术标准应遵循国家最新标准及规范。 7、询价保证金
无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价格组成
9.1 报价应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9.2 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内的《产品清单》分别报价,总价由系统自动汇总。
9.3 供应商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10.评定成交标准
10.1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且评审后价格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0.2 评审最低价为按照节能环保、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诚信评价等政府采购政策规定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如下:
(1)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报价的5%、5%扣除(特别说明: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扣除。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价格扣除。
(3)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11.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
11、询问
11.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2、质疑
12.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南京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2 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询价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12.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12.4 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代理机构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13、投诉
13.1 质疑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14、诚实信用
14.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4.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4.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
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4.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14.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询价、评审纪律,扰乱询价、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15、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
16、响应文件签署
16.1 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6.2 供应商应当在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16.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1)在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17.响应文件盖章
18、询价组织
18.1 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询价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询
价。
18.2 询价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询价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负责。 19、询价程序
19.1 询价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
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
19.2 询价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询价,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均有同等的询价机
会。
19.3 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根据询价文件和询价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
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询价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询价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询价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
19.4 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询价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9.5 询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将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询价情况退出询价。。
19.7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
(2)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
(3)没有逐一说明提供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服务响应,而是直接拷贝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4)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9.8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询价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6)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 20.签订合同
20.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0.2 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0.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0.4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
内禁止参加我中心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
20.5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最低评标价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
各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2020-2022 年度江苏省省级及南京市市级以及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用车维修定点中标供应商》中公示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1 评标标准: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且综合报价分最高。
2 评定标准:
2.1 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照未实质性响应处理。
2.2 对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分别给予投标价的 5%、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
2.3 对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投标价的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和数量要求等
一、项目需求
1、本项目主要涉及大众、别克、皇冠、天籁等多种品牌车辆维修。
2、中标人提供的汽车维修应当符合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如因质量问题,致使甲方车辆损坏或其他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所受到的损失。
3、本次招标有效期为 3 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合同期。二、结算
中标方凭甲方经办人确认的维修单及乙方维修结算清单,当季度维修款于季度末到甲方申请结算。投标单位须提供承诺书。
三、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入围江苏省政府采购 2020 年汽车维修目录;
★2、必须具备汽车维修资质二类及其以上;
★3、供应商维修场地距离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 10 公里范围以内(以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为起点通过xx地图搜索驾驶距离,误差±1 公里可视为符合资质要求)。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现场评委验证)。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订本项目合同的样式,关于具体合同将由招标人与中标人结合招标文件和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甲方(需方):xxxxxxxx(xx):
xxxxx方为车辆定点维修外协单位。乙方根据甲方车辆送修项目进行车辆维修服务,经双方商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维修费用
1、四轮定位收费:
2、整车及局部做漆:
3、工时单价:
4、维修材料、配件进销差价率(%):二、质量保证
1.小修质量保质期为 1500 公里或自出厂之日起二周内;二级维护质量保质期为 6000 公
里或出厂之日起 60 天内;大修质量保证期为半年或 10000 公里。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或时间内,因维修质量引起的机械故障,返修费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或原厂认可的配套厂家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使用的维修材料在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的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
三、服务承诺
1.乙方为甲方提供 24 小时全天候服务,优先为甲方车辆安排维修,小修不过夜。
2.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紧急救援服务。
3.乙方无特殊情况,应按期交付车辆。
4.乙方对甲方的送修车辆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开展跟踪服务。
5.为了使甲乙双方的合作正常、健康发展,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如回扣、宴请、送礼给甲方经办人员,以维护双方的企业形象。
四、送修手续
1.甲方送修车辆必须填写“送修单”,送修单应注明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发动机号、底盘号码、维修项目等,并经甲方单位领导审核后交乙方(领导签字样式留存乙方)。
2.乙方应对送修车进行仔细检查,并根据需要维修的项目和标准在送修单上注明维修项目。
3.在维修过程中乙方如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再增加维修项目。
4.对送修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在确保安全使用的前提下,能不更换的零件尽量不予更换,确保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更换。
5.乙方必须在送修单上注明完成维修时间。五、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乙方对竣工车辆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合格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主动通知甲方前来办理交接手续。
2.甲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果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合理,甲方应在送修单和结算单上签字,如果维修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维修材料,甲方应向乙方提出存在的问题,乙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甲方可将报告交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查。
六、结算方式
乙方凭甲方经办人确认的维修单及乙方维修结算清单,当季度维修款于季度末到甲方申请结算。
七、违约责任
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的违约责任为全部维修费用的 2 倍。
八、协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地址: 负责人(签字): 电话:
乙方:(盖章) 地址: 负责人(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询价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询价响应文件
项 目 编号: 项 目 名称:
投标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电话: 日 期 :
询价响应文件主要目录及相关证明材料格式、附件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 响应文件声明函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 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及相关资料
四、 技术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及相关资料五、 分项报价表
六、 技术规格偏离表七、 商务条款偏离表
八、 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九、 服务与承诺
十、 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
及证明材料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附件三、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目录一、响应文件声明函格式
响应文件声明函
致:南京师范大学
根据贵方 号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询价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询价要求,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的报价为
投标报价 | |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询价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无论询价结果如何,我们不对询价通知书本身提出质疑。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询价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询价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 址: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南京师范大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供应商住址)的 (投标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目录三、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及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询价响应文件中的 页码位置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 证明材料); |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
5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 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
供应商名称: (xx)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目录四、技术符合性证明文件
技术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及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资格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技术作证性资料在询价响 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
2 | |||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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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xx)
说明:1.技术复合型审查是针对采购人提出的技术参数加星项与实质性要求,做专门的应答,且须提供彩页、技术白皮书、检测报告等佐证性材料以支撑其响应情况。(未提供作证性材料视为无效响应)
2.若无技术加星项或实质性要求,该表格第一行写无后加盖公章。
3.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目录五、询价采购报价表格式
询价采购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是否属于小、 微型企业的服务项目 |
总价小计: |
供应商名称: (xx)说明:1.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2.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的服务项目”栏内,填写“是”或“否”,如果小微型企业的服务报价无法划分计算的,评标时将不予认可。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是指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提供的服务。
目录六、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询价要求规格 | 询价响应 | 偏离 |
投标供应商名称: (盖章)
目录七、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商务条款名称 | 询价通知书要求的商务条款 | 投标响应 | 偏离 |
供应商名称: (盖章)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目录八、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
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
目录九、服务与承诺
服务与承诺
目录十、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
投标需要的其他证明文件及材料(若有)
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 期:
附件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南京师范大学: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xxxx: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人:(公章)年 月 日
附件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及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
南京师范大学: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xxxx: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若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若有 )
声明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其他证明材料及文件:(如果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