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後要點 現行要點 備註 二、本要點所稱人類研究,係以個人或群體為對象,並使用觀察、介入、互動之方法、或使用未經個人同意去除其識別連結之個人資料,而進行與該 個人或群體有關之系統性調查或專業學科的知識探索活動。 新增要點 一、 審議範圍(一)為涉及人體試驗且其危險性極小之研究計畫。(請參見人體試驗計畫申請書之附錄一),計畫、論文因補助或審查機構要求先送「人 體試驗暨倫理委員會」審查者,可依本校「人體試驗暨倫理計畫審查要點」提出申請。(二)另國科會專題計畫涉及人...學生交流協議書 • January 8th,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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