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本公告日期,母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約58.96%的已發行股本。北京博維為母公司的子公司,因此亦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橋載設備操作服務協議項 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Bridge Equipment Operation Service Agreement • December 29th, 2021
Contract Type FiledDecember 29th, 2021
於本公告日期,母公司為本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本公司約58.96%的已發行股本。北京博維為母公司的子公司,因此亦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因此,橋載設備操作服務協議項 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本公司的持續關連交易。Bridge Equipment Operation Service Agreement • December 29th,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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